09年12月,我母亲被汽车撞伤,后我与母亲到西南司法鉴定中心(四川省最高级别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为8组伤残,后交警队事故责任认定,肇事方(车主)承担全部责任,经交警队调解,我母亲并与肇事者达成赔偿协议,并制作了交通事故调解书,肇事者后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以鉴定过高为由,只愿理赔9级伤残等级,我方不愿意,保险公司
做重新鉴定是法院的鉴定科科长私自强行把我们带到湖北新华法院司法鉴定所做的重新鉴定,鉴定意见书上是漏洞百出,加上法制经纬栏目2008年6月24日就作过报道,‘湖北新华法医司法鉴定所有重大不正当行为’鉴于这些情况,我特申请法院再做重新鉴定,法院现已同意,我想咨询一下再做重新鉴定的机构怎么选择?
家里有亲戚被打伤了 通过派出所委托在县法医中心做了轻伤鉴定,现在被告人要求我方重新做鉴定,我想知道这个重新鉴定如何做?有什么程序要求?做了重新鉴定之后该怎么办?现在派出所还没有走检察院的程序
我在和医院打一个医疗官司,经过了司法鉴定,但鉴定结果不满意,我想申请重新鉴定,什么时候好,要再交费吗,要多少,我如上诉时再申请鉴定还可以吗
我们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同意了,但是说只能鉴定病历,请问重新鉴定对当事人再进行重新检查?注:是耳膜穿小孔伤,希望鉴定小孔是发炎造成还是敲击造成的.
我是一个交通事故案件的受害者,治疗后经合法的鉴定机构鉴定为10级伤残。之后我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本以为案件简单我没有请律师。开庭之日法官说对方提出要求重新鉴定,我说具我所知提出重新鉴定需要在举证期限提出啊??法官说对方已经提出了,并给我看了申请书。我又问法官:那对方提出了法院怎么没有告知我
第一次伤残鉴定为一个八级两个九级面包县公司说评高要求重新鉴定,且八级改为九级说要少赔偿7000-8000,那么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都出院几个月了,伤都好的差不多了,
我九月做了伤残鉴定,结果是面部疤痕十级伤残,现对方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我可否不同意?鉴定是我委托律师事务所帮我去做的,当时面部疤痕是十三公分,现在十公分左右了,我能不同意重新鉴定吗?法院会怎么处理对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