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超面积存在修改规划未通知我方,但是拆迁协议上有“安置房面积以房产部门实际测绘为准,按拆迁回迁价多退少补”约定。请问我还可以要求超过面积百分之三以上部分不付款吗?急盼回答
原来我家的邻居A装修的时候,在楼道内装了个防盗铁门,把楼道公用面积给占用了。由于他家在楼道尽头,暂时不影响我们家出入,只是把我家卫生间的窗户一起拦在里面了,并装了个鞋柜,当时他们也找我们商量,我们一时心软,就口头答应他们了,但是我们当时也提出要求:一旦我家要改开家门时,要求他们拆除防盗门和鞋柜。
我父亲与开发商签了合同,开发商在交房时在没经过我父亲的同意下修改了其中关于底商的条款。这样违法吗? 其次我们是回迁户,开发商可以用增加住房平米抵消租房补偿费吗?
拆迁回迁房屋面积与合同不付,实际面积不合同面积大了10多平米
我是龙江县人,今年我的房屋被开发,在动迁时和开发商大成协议,我再付给开发商7万元回迁一个68.5平米门市楼(大致是每平米5000元),可实际开发商在建筑时我的房屋为80.5平米,多出的面积开发商要以每平米7000元的价格收取费用,我想咨询专家,开发商这样做和法码?我该如何做?谢谢专家
原有近3亩良田(3块地),我本人不种,在街上经商,随别人种,后98年重新登记注册在表,没经我商量和同意,更没通知,我叔父说我父亲在世时,口头答应给他一块地(根本不可能),也没土地流转双方协议,就同当时村里经办人把我3块地,登记成2块地,现在成事实,我是否可以要回那块地?如可以,需要哪些手续?谢谢
我是2008年的搬迁户,当时说回迁时应该是54平米,现在回迁分得的房子是60平米,不知道超出的部分核算?有相关规定吗?按建筑成本价还是现在的当地商品房价格啊?当时如果交那扩大面积是3600元每平米,而现在市场价是6000元了。拆迁协议中没有规定啊,谢谢!
律师您好!我于2009年7月购买了一处商品房,合同面积为90平米;2009年12月收房时实测面积为88平米,我同意并签了收房单据,开发商同意赔偿差额面积1万元;但是2010年11月开发商赔偿面积时,称2010年9月又测量了一次面积变为了89.99平米,只赔偿几十元钱;请问律师:1、收房时面积是业主签了字的,之后开发商再更改面积是否
回迁房原有面积是48.25平,回迁前1平米按照当时市场8折价格交了3210元,补到49平。回迁时最低应给多少平,超出多少平应怎么交款
我们是三年前郊区开发区拆迁的,现在要回迁了 ,他们没有任何通知 就给我们把房子面积定死了,就那么大还说要就要不要就算了,跟拆迁协议上的面积相差太大 我们都不想要,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