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块耕地,村子里盖新农村的时候被征用,给了补地款, 后面盖盖新农村的时候并没有用那块地,村里又把那块地卖给了同村的人,现在关于那块地有了纠纷,想问一下村里有没有权利卖地?那块地被征用以后属于什么性质的?假如村里可以卖地,卖的时候我有没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卖地的时候我不知情)
我公司是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重庆市渝北储运司),与原上级主管公司(重庆市商业储运公司)为集体企业自1978年兴建成立以来一直经营使用的仓库房屋所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有权纠纷。北大法律网登有2005年的判决书,现重庆市商业储运公司又提起民事诉讼。 我公司希望能得到帮助。
07年村委批准我在一池塘边建房,房屋建好后,院墙外因地势底洼,为保证房屋安全,将墙根附近底洼处垫高并栽树护土。09年村委将池塘及周边空闲地承包给他人,并口头承诺承包区离院墙六米。现承包方欲强行占有六米以内的土地,并诉至法院。请法律专家给予援助!
您好,这是一个关于房产产权的问题。该人母亲去世多年,和其父亲共同建造一栋近500平米的房子(包括庭院),多年后,父亲找到伴了,可是该对象携带其儿子一起进入他家,要求其儿子可以住进该房子内,试问,该对象的儿子对该房产只有使用权和暂住权而不能有拥有权对么?
本人农村老家旧宅拆除重建,现拆除完毕准备重建时,邻居A某说我家原居室占用到他家的土地,强迫我们后退几米,让出他家的土地。为此双方引起严重纠纷。关于这块地的归属问题现谁也说不清,请问法律上对此是如何规定的?我应该采用哪些途径维护的我合法权益?
我们十多年前买了一间屋子,办好所有手续,有政府发放的房产证明。住了十多年一直相安无事,最近有个人自称是该房子以前所有者的孙子,并称手上拥有地主时候给的土地证,要我们搬。请问这张证明是否有效,对我们是否有影响呢?谢谢
本人与林某订婚,由于年龄没到没领结婚证,2009年2月分在金水湾房地产公司购房,当时合同上签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可是农行不允许不是合法夫妻的共同贷款,于是房地产公司的售楼小姐就改了一分合同,其他的合同都还是两人名字。由于本人与林某要分手,这个房产的所有权想拿回来,官司的胜诉率多大。纠纷的关键是,银行的按揭
挂靠的读书户口冒充房屋所有权人等承租人达成协议退房搬离后到法院诉承租人全家所有权纠纷
当事人之间属于非亲属之间挂靠的读书户口,允许挂靠户口读书并没有允许居住,动迁时故意放弃照顾补偿,动迁后利用户口迁移的机会冒充所有权人要求分割动迁款,而主要是法官故意混淆是非明知不是同住人不能分割动迁款的,即不是同租人,也不是同住人,又不是同户人所有权纠纷从何谈起,动迁政策明文规定动迁安置过的他处有住
我二伯(已逝)留有一房屋,在去世前立遗嘱说把房间交给我爷爷管理。然而,我大伯说那间屋子有一半是他的,原因是我二伯和大伯的父亲之前是共住一屋的。但是据我知情人和二伯去世前所说,二伯的父亲在多年前已经用另外的自留地跟大伯的父亲协商交换好了,所以房屋是归我二伯所有的(土地证上也是我二伯的名字)。如今我爷爷
什么样的情况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除了鸽棚,还有什么情况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不是符合了这条规定,规章搭建就是合法的,受保护的?如何申请?向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