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孩子一直与父母居住。因为是祖宅,父母一直说是他们的,但是农村建房批示和村委会登记的都是我的名字,而且我有建房时的各种票据,这是不是可以作为证据,表明我是产权人,父母是共居人。拆迁时,父母为了让回迁房写自己的名字,与我和拆迁办协商,在协议上写的腾退人是我父亲,这样才能将房子登记在他的名下,而我只要部分补偿款就可以了,而且补偿款也是先打进我父亲的账户后再转给我的。现在我的父母还要我再给他们一笔补偿款,主张析产,请问析产析什么?是拆迁前的房屋还是拆迁后的各种补偿?谢谢
我爷爷的祖屋即将进入拆迁(爷爷奶奶早已去逝),膝下四男三女,多年以来只有我二伯的子女住在乡下祖屋,其他都已迁入城市,如今祖屋拆迁,二伯(已去逝)的子女要争夺房子产权面积,原因是他们常住那里,这是否合理?另外拆迁办是否能允许二伯的子女单方面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爷爷去世,无立遗嘱,遗留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上有民房,本为爷爷的九个子女居住的(其中有一子已经去世 ,育有一男一女),由于各种原因现在只剩下一个儿子a在那里居住。 现该地段要拆迁,拆迁办只有两个方案给我们:1.要回迁房。 2.要补偿款。 此宅基地面积有104平方.其中有一平房占地60平方的平房(就是儿子a
非本集体组织成员购买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后又拆迁换楼引发纠纷的急需解决
非本集体组织成员购买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后又拆迁换楼引发纠纷的急需解决,我非本村集体组织城镇户口的,在2003年9月份购买该村一处房屋,且双方自愿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有该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证明的,后由于旧村改造拆迁换楼,他本人同意拆迁换楼了以后再由我跟该村委签的拆迁协议,在没换得楼房前几次起诉我想要回房屋,
你好!我们家是2007年8月左右拆迁,在拆迁过程中原来一套属于我爸和我叔叔共有的房子也被列入拆迁之列。可由于我们村属宅地地性质,这套共有房子是当时我奶奶手上分配给我爸他们兄弟几个的,也因为这样当时这套房子没在村里做过宅基地备案。拆迁时当时这套房产原先是以我爸跟我叔的名义跟拆迁办签的协议是以现有面积兑换相
多年前因为工作我家新房子十多年前与亲人交换老宅并又有对方补了一部分差价,当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但事后多年后对方又问我们要了一部分钱并签订了协议(有证人),内容为双方同意交换房屋。到目前为止没有过户现在因为修路老宅被拆迁,对方要求赔偿一半金额,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他的名义强拆了房屋。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甲的儿子乙有两个儿子丙和丁。甲有一块很大的地,上面建有祖屋,分给五个儿子,其中乙分到了一部分,在约20年前甲死去,房子就归乙使用。分给乙的这一部分祖屋并没有单独的房产证,只是跟甲的其他祖屋并在一起有一张房产证。后来乙的两个儿子丙和丁不断长大,乙决定将父亲甲的祖屋和另一块地拿来制作成抽签让儿子们抽,抽到什么
本人有一栋房子目前面临拆迁,拆迁房实测量面积566平方。 该栋房屋所有人产权证上位我和我妹妹名字。(我妹妹那份实际由我妈妈为其出资,写的我妹妹名字) 当时建造该房屋时,为我与我妈妈共同出资建设,是由我给予现金我妈妈一手操办。因为时间过长,当时双方出资额与出资比例已经无法考证,并且也无任何书面出资协
杭州市房管局于2014年5月9日对我合法房产作出搬迁催告书,本人从2008年以来,未与任何人和单位产生房产纠纷,也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书,杭州市房管局居然在本人未知情的情况下,却作出了杭房拆裁决字(2009)第08号行政裁并裁决,时隔5年多这个裁决还有用吗?
你好,我有一处房产一月前拆迁,拆迁和赔偿协议已经签字盖章生效了,今日负责拆迁的人员打电话告知我因为他们自己的工作失误,有一项自建房赔偿约七万余应被扣除,我应该怎么办?他们做法合法吗?
夫妻正在闹离婚,女方父母(女方)家里拆迁将获赔两套房,男方户口不在女方家,也非本地人。男方是否具有法定的权利获得这其中一套房?是否会作为共有财产?获得赔偿的房子子是原被拆迁房屋户主的。成员是不具有所有权的,除非父母过户给她。如果不过户,则男方无论如何得不到;如果过户给女方了,则男方有权要求共有。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