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2009年11月25日登记结婚,婚后他行为不检点。同几个女人关系暧昧2010年2月25日 我被他打成轻伤。3月4日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时他并不知道我耳膜穿孔。已经报案和做了司法鉴定。3月中旬派出所找他了解情况 并提取口供。他承认了打我的事实。派出所3月31日 通知我领取了“鉴定结论通知书”。后因他家人一直求情。我没有追究他任何责任。现在如果我想追究他的责任 让他做出经济赔偿 可以吗?最晚几年内可以提出经济赔偿? 补充:要求他经济赔偿 赔偿的大概金额是多少?
2007年11月,我因朋友与人发生争执!我也在现场! 被三人用砍刀砍了4刀!俩胳膊骨折!左胳膊迟神经断列!小指,无名指,现在还无法伸直,共缝合48针。住院费用1.3万。一年后还要二次手术! 因为侵害人我只认识一人!当时此人外逃,被网上通缉!一年了无音训! 之后侵害人父亲找到我!与我私下调解!赔偿5万元,签定
被人打了,头部能鉴定成轻伤,知道那个人是谁,但没有抓到,可以直接起诉吗,我们是跨县的?
我妹妹被人打了,头部是钝器伤,伤口6厘米《砖头砸的》,应该是可以鉴定上轻伤的吧,但是那个人跑了,因为是跨县,报案后派出所没有抓到那个人,但是知道那个人的名字,知道那个人的手机号码。请问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吗,不知道能不能直接法院起诉啊。或者有什么好的建议,万分感谢,急等。
我是洛阳市汝阳县的,我妹妹被人打成轻伤,头部用钝器所伤,是砖头砸的,伤口6厘米,其他地方还有轻微伤。报案后打人着跑了,因为是汝州的人,所以我们就算是跨市了,洛阳和平顶山市。但是现在知道人是谁,知道他的手机号码,如果派出所抓不到人,我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这个打人的人吗?或者有没有更好的建议呢,万分感谢!
您好律师,我对象的前妻因三年前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分割清楚,她前妻占我对象房子不还,法院判我对象给女方20万元也没有给。女方带法院人来抓我对象没有抓到,女方就二话没说把我打了,因为是手抓的头发和脸,脸上有破的指甲痕迹,我hi我对象刚认识一年还没有登记结婚,她这是故意伤害,请问构不成轻伤我能去法院起诉她吗?
丈夫把 妻子打成轻伤害后,公安立案后,俩人打成协议,后撤案。丈夫之后说协议是违心,胁迫的,不成了。又行使暴力,花天酒地,不允许妻子过问任何事情,否则威胁动手。妻子想再次起诉他,请问,应该如何行使权利,能否提起自诉。 对于丈夫轻伤害这个问题,是向公安重新立案还是向法院起诉啊
我和朋友合伙开一农资店,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都是我,朋友负责经营,我们中间没有任何的合作协议,现在店不开了,可是合伙人不把利润给我,开店时别人的欠条也都在他手里,不交给我,这是不是犯有非法占有罪,我可否起诉他?
在2008年办理信用卡时,一直办不来,买房子时也不给贷款,在2009年还是不行,最后我在银行打印出一份信誉受损的单子,才知道有人在2006年用我的身份证号和名字在信用社贷了一笔款,9万元,现在没有还,在2010年10月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就去找中国人民银行和信用社,信用社在20分钟之内没有给任何答复就将我的受损记录删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