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跟我老公恋爱4年走入了婚姻的殿堂,现在是婚后第2年,现在是因为他在外面找了一个情人,我知道后不能接受这个事实,跟他闹了两天,不过我还是原谅了他,我想再给他一次机会,毕竟这么多年的感情,可是我发现他还是没给那女的断,所以我决定离婚,像这种情况我想咨询一下能赔偿我多少钱啊?
父母已经都60岁了,有两个子女,大儿子今年31未结婚,女儿24岁未婚,儿子与父母居住在一起,父母分居已经很多年了,父亲在外生活作风问题严重,曾与一名赵姓女子在外同居半年,大儿子可作证。父亲有家暴的毛病,因为一些口角就对妈妈拳打脚踢,警察经常上门验伤单也不少,去年更甚把妈妈的手打断,并要挟不准报警。妈妈去北
离婚协议约定在年未女方支付男方18万,共同所有门面于女方所有,如在年未女方未支付男方18万,门面归男方所有。现在的情况是在办理离婚后,门面已转给女方,现在女方推托说年未不能归还18W元,可以起诉法院把门面的所有权转给男方吗? 从了解的情况看,只办理了备案的房产,未按揭的房产不能更改所有权人吗? 现在还有
离婚时男方忽然提出房子是他问他父亲借的23万,并且说有借条,实际是他父亲当时直接给支付的,实际没有借条,借条是他们伪造的,如果我坚决不承认有借条一说,但是我怎么证明呢?法院会相信他的借条吗?会成为共同债务吗? 房子是在拿结婚证之后才买的,而且产权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因为是女方单位的福利房子。第一次开庭时
离婚时男方忽然提出房子是他问他父亲借的23万,并且说有借条,实际是他父亲当时直接给支付的,实际没有借条,借条是他们伪造的,如果我坚决不承认有借条一说,但是我怎么证明呢?法院会相信他的借条吗?会成为共同债务吗? 房子是在拿结婚证之后才买的,而且产权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因为是女方单位的福利房子。第一次开庭时
离婚时男方忽然提出房子是他问他父亲借的23万,并且说有借条,实际是他父亲当时直接给支付的,实际没有借条,借条是他们伪造的,如果我坚决不承认有借条一说,但是我怎么证明呢?法院会相信他的借条吗?会成为共同债务吗? 房子是在拿结婚证之后才买的,而且产权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因为是女方单位的福利房子。第一次开庭时
离婚时男方忽然提出房子是他问他父亲借的23万,并且说有借条,实际是他父亲当时直接给支付的,实际没有借条,借条是他们伪造的,如果我坚决不承认有借条一说,但是我怎么证明呢?法院会相信他的借条吗?会成为共同债务吗? 房子是在拿结婚证之后才买的,而且产权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因为是女方单位的福利房子。第一次开庭时
我和老婆婚后感情不和,都想离婚,但都想要小孩的抚养权,小孩现在不到一岁,11个月,男孩,我妈妈在身边带着,我月工资三千,她月工资一千,听说小孩两岁以内都判给母亲,我有什么好的方法得到抚养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