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拥有土地承包合同,属与政府签约,而乙方向保有合同的第三方买购了合同,并以此合同为由,多次对甲方实行农作物破坏以及树木砍伐,并以人多欺负甲方家族,进行更种破坏。甲方找过政府协调也曾请过律师,可由于处理不明,都无果而终
地点: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种植年代:1988年开荒、1989年种植 树苗:10000棵 面积:800亩以上 在没有被告知我的情况下,把我们的树木全砍伐了,种上了他们的树木,完全把土地占为己用,请问他们触犯了什么法律?
砍伐集体所有个体经营管的林果树木经评估直接损失近7000是否达到犯罪界限?
砍伐集体所有个体经营管的林果树木经评估直接损失近7000是否达到犯罪界限?我于2006年续包荒山,山上的林果树40多棵被他人无证砍伐。报当地刑警队,刑警队委托当地部门评估,直接损失近7000,却不予立案。无奈向当地检察机关控告,检察机关却要求公安机关按所砍林木的材积数量是否达到法律界限为标准调查,为何如此办案?
事情是这样的,我爸和村里几个人去买别村的树砍,一共是6个人,首付给了三千,我爸也不认识别村卖树的哪些人,只是6个人合资去买树,当中有一个人认识哪些卖树的人,卖树的那个人土地是他的,树却不他的,他承包给别人,别人不给承包费,他就直接卖树了,种树的人报警,半夜我爸被派出所的人带走,目前就我爸在里面,和一个
村干部暴力征地,经常恐吓及恶意打伤村民,砍伐村民种植树木,并将私吞卖出所得钱财。
村干部组织村委会人员及社会人员强拆村民房屋,强拆前多次恐吓村民,还多次打伤村民,还去把村民种植的树木全部砍了,然后把树木出售后私吞了所以款项,强拆前只是村委会内部人员签名下发一张所谓的拆除通知,并没有想过政府的批文。拆除当天早上村干部带领社会人员携带武器(关刀、锄头。铁棍)和挖掘机直接过来拆除。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