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一朋友驾驶装满一车石子的农用机动车辆在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忽然后边来一辆踏板摩托车撞上他的车后边,他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前行驾驶,后来过去快一星期了,警察说那个驾驶摩托车的人在当场已经死亡,把他的农用车拉走了,现在人也已经投案了,听熟人说那个驾驶员属于醉驾。现准备和受害者进行民事调解,想请教一
农村的父亲开柴三轮车与75岁的老爷爷骑电动三轮车相撞,现在主要是由于此人年老,肩胛骨骨折,不动手术,保守治疗,医院的意思就是伤筋动骨一百天住着吧,但是老人本身有糖尿病,心脏搭桥,还有高血压,每天的费用1500元,费用太贵了,从出事到现在一直由我家承担费用,一共两万,我家一直照顾病人,病人家属一直未照顾,但
我朋友电动三轮和行人碰撞在医院给行人医院检查身体都正常,我朋友叫我给他送点钱,我在医院上厕所出来后朋友不见啦行人方拉住我不放,最后交警将我电动车扣押,我想问我违法啦吗。
我是七年前两个门牙让别人骑车给撞掉了,当时装了两个很普通的烤瓷牙,现在又出现问题了,也跟当时换的牙不好有关系。现在这次医院说得重新换,得三万块钱。去找当时的肇事者,他们说当时已经解决了,跟他们没关系了现在。我现在就想咨询一下这次的第二次换牙跟当年的肇事者还有没有关系?
请问,我爸爸是替车主开车的,在上班的时候撞了人,车辆保险是不记名赔偿的,他并不是车主,在被撞人员住院理疗期间,他要是辞职的话,要不要负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