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名员工贷款需要开具工作证明,公司因故没有给他开具证明。然后这名员工就背着公司在外面私自刻了一枚公司的公章,并利用私刻的公章为自己开具了一张工作证明。请问该怎么处理。
发现已离职员工冒充公司名义并私刻公章揽活签订了六万余元的合同,但并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能追究其什么责任?
公司员工图方便私刻公章在对帐单和商品价格确认表盖上这私刻的公章去与客户对帐,对帐单上的数量和商品价钱都是真实的,客户也在该对帐单和商品确认表上签名盖章了。现在客户不认可该份对帐单和商品价格确认表,并以此威胁公司调整商品价格。 请问: 1、员工为了图方便私刻公章跟客户对帐从其的动机和情节来看是以刑法
公司员工私刻公章,库管员离职一月才做货品交接,货品差5000多,请问该在那个地方报案
公司员工私刻公章,库管员离职一月才做货品交接,货品差5000多,请问该在那个地方报案
公司一个员工私刻公司公章,在外以公司名义骗取客户1万元现金,事发后10天,客户和公司知道此事,此次事件属于刑事诈骗吗,报警抓到此人,可以判几年
我公司有一张承兑汇票(上手A已经在被背书人处写了我公司名称),丢失了,现在在出票人所在地法院挂失后,有另一家公司B申请保全,但是查证保全材料发现此公司涉嫌私刻了我们上手A的公章,直接从上手A背书到了他公司B,法院要求我们回案发地经侦大队报案以证明B公司私刻公章,才能冻结承兑,但是律师给出的意见是直接起诉B
我给别人私刻公章,修改文件,对方去骗贷,后背公安机关发现,他给我供出来了,现在公安局已经立案,我交了1万元的取保保金,昨天检查院又让我交了2万元的保金,我不知道能负多大责任
今年我们公司在沈阳某厂工地施工,然后期间去了负责人其他工地,在沈阳工地的工人私刻公章签合同,然后把剩余的工程做完了,没有经过我们公司同意,还用我们公司帐号,把款子打到我们公司,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