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 房 协 议 甲方:李某 身份证号:133024198110123415 乙方:朱某 身份证号:513430196803170020 协议内容: 一、甲方李某同志自愿将2009年10月14日以甲乙双方名誉在四川省某市某区一品台购得的一住宅房产甲方本人的50%产权全部赠与乙方朱某同志,该房屋即一品台B区10幢3单元6层2号房,建筑面积为117.88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103.71平方米,公摊面积14.17平方米),总价为223972元。 二、甲方将自己的房产权50%赠与乙方以后,购该房所产生的首付款债务金额为46000元及未来14年每月1400元的按揭贷款均由乙方一人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债务。 三、该协议自即日起生效,终身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我和丈夫协议离婚,协议内容是孩子归我抚养,但在孩子上大学后其父亲必须承担一半费用。但4年后他父亲去世了; 协议内容还有效吗?孩子可以继承他父亲的遗产吗?
我不想离婚,因为孩子才43天,而且是双胞胎,可我爱人因为在她坐月期间,我对她关心不够,几乎不闻不问,所以对我提出离婚,并且强烈要求双生女儿归她抚养……我们去民政局办理手续,我说我不承担子女的费用,如果我承担我不离婚,没想我爱人也同意了,结果我们写了离婚协议书,并画押签了字,里面提到“双生女儿归女方抚养
请帮帮忙,我们之前因一些矛盾问题而离婚,经过半年多彼此都希望能复合,但对于之前的协议不太明白,因为协议涉及到房产的分配问题,所以请问如果复婚对于之前的协议会有什么关系吗?
请问我前妻签订的这份无具体签订日期的协议是否有效? 我是否可以认定她的这份协议是在我们离婚后签订的?
我妻子于今年5月份提出离婚,5月底因财产分割问题撤诉,7月初本人提起上诉,7月底法院协议离婚,并将一间店面判决给我,离婚后我得知前妻已将属于我的这间店面私自租给他人,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他人私自签了5年的租赁协议,但协议上未注明协议签订时间,只是有我前妻向承租方收取的一年租金收条,收条上注明时间是6月30
离婚后两人又协商一份协议没有到法院也没有民政局的公章,这份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时两人协议双方共同财产---房屋及债务一切都归男方所有,男主拥有孩子扶养权,但由于种种原因男方不能照顾扶养孩子,因此两人协议由女主代为行使其扶养权,男方支付扶养费,如果不按时支付扶养费,那么女方有权处置原协商归男主的房屋,但这份协议只有两人的签字,没有到法院公正,请问这份协议是否有效呢?
离婚后达成协议孩子归他抚养,我不要出抚养费,这样我还有孩子的探视权吗?
我和老公要离婚了,我们达成协议,孩子归他抚养,抚养费我不要出,这样我可以有孩子的探视权吗?,探视权是否有必要写入协议中,如果没有写也可以探视孩子吗?
我老婆主动提出离婚,他写的协议,我月工资4000元: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xxx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由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付到22周岁止,期间因儿子生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双方共同承担,如因男方收入增加及消费的提高将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抚养费。22周岁之后的有
因老公与她人互通短信,打清单有近2个月几乎每天都互相发多条信息,其他没有证据了,能判断他出轨吗?如上法庭能判他的过失,在财产和5岁女儿判法上对我有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