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县天润中央花园开盘时就买了一套新房,是第二层,下面是开放公共活动室。后来发现除了我家这一层的燃气管道没有直接扎入预设孔道,而是为了施工方便在我家阳台上转了几个弯再下接到一楼公共区域,十几公分粗的管道占了空间不说,还不能装防盗窗户,安全隐患极大,找了开发商,他们说是天然气公司独立设计与施工,与他们无关,找了天然气公司已经三个星期,并且找了两方工程经理对质,天然气公司虽然承认施工失误,但一拖再拖,我新房装修后续工程无法进行,没有人可以督促他们。原因是330元施工费天然气公司要开发商出,但开发商不肯,这样僵持下去,我怎么办,我要是出钱心里很窝火。我该怎么办?
天然气主管离我家很近大概3米左右。我们说了这还要修房子。但天然气公司安装时他说没有问题 。现在修好了他又要来拆房子 我该怎么为现在 律师回复: 此问题律师还未回复!
刚够买的商品房,阳台外有一露台属公共场所,在离阳台三米处横穿一条主天然气主管,正横对我家窗户,买房时,在平面设计图上没有此设计
居民区基本都是自建房,房龄基本在20年以上,地处市中心,且房子间密度极大。 概是去年部分居民选择性安装天然气管道的,但是煤气公司为了省钱省力,许多管道外置,问为何不埋地底,说是麻烦。甚至有沿着住宅楼外墙的管道与高压线平行。我们旧居民区居委会名存实亡。 请问:该煤气公司违反哪些法律?应该到什么部门投诉。
我因购买的是二楼,购买时特别强调二楼不能有平台,结果后来一楼建幼儿园,二楼加上了玻璃平台,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我们该怎么维权?
在我家后面7,8米的地方将有一条直径为916MM,压力为9.2PA的高压天然气管道,属于东气西输的工程,之前问过施工方的人,原本说是采用开挖的施工方案,左右距离20米为作业范围,那么我家肯定可以搬迁的,但现在他们说镇府让他们改变了施工方案,采用顶管的方式施工,在地下作业,左右距离4米的房屋才受影响,房子也不赔了!说
2楼安装了外置防护栏,给我们3楼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我打电话给物管,物管说他们没有权利要求他们拆除(我们是封闭式小区),想问下,物管是不是有责任去协商楼下整改?之前专修的时候物管说了不可以安装外置的,为什么现在又不管了?
在我家旁边3.4米的地方将有一条直径为916MM,压力为9.2PA的高压天然气管道,属于东气西输的工程,之前问过施工方的人,原本说是采用开挖的施工方案,左右距离20米为作业范围,那么我家肯定可以搬迁的,但现在他们说镇府让他们改变了施工方案,采用顶管的方式施工,在地下作业,左右距离4米的房屋才受影响,房子也不赔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