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处通知我过几天去收房,还告诉我说我的房子实测面积多出0.7个平米,要补交三千多元。但我不想交,因为据已经收房的其它业主说开发商目前并没有出示权威部门的测量数据,也就是没有“面积实测报告书”。如果到时候我不补交款的话,物业是不给钥匙,我听说这个补交款是在房产证办得的时候才交的。 现在想问: 1、这个“补交款是在房产证办得的时候才交”是依据哪部条例或法规? 2、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是不是一定要有“面积实测报告书”? 3、这个测量房屋面积大小的“权威部门”是不是指房产局?或是专门从事房屋测量的公司? 谢谢!
目前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姓名,可以加上我的姓名吗? 如果可以加,是必须我父亲本人去办理,还是拿着我父亲写的书面委托由我就可以去办理? 房屋所在地是海淀区,办理此业务是在海淀房屋管理局办事大厅办理吗?
近期我住的地方要动迁 我想问一下 现在我的面子是55.49平方米 是否可以享受国家1:1.3或是1:1.5的补偿办法 要到70-75平方的房子
你好,我在即墨开发区买了一房子,当时购买时开发商说阳台不算面积,是赠送的,现在房管局测实测又加上阳台面积了,问开发商,他们说这是国家规定,但是我们当时的合同上阳台一栏划掉了,当时他们说划掉就是没有,请问国家规定我们必须有阳台面积吗?合同上没有就应该没有吧?
我的一个朋友,老公死了有三年了,父母在堂,这三年小孩一直跟母亲生活,婆家没有人管;按照农村的习惯,有二间房屋是属于死者的,现在死者已不在,他的孩子是否有权要回那二间房屋,另外孩子的爷爷奶奶是否有义务抚养孩子呢?盼解答!
由于雨下的很大,导致我家外墙空调室外机处积水渗透到楼下的住户家中,楼下被泡程度远远大于我家。现在楼下邻居认为是我私人地方积水造成的问题,该起诉我家。我认为是开发商建造墙体和下水道不合理造成,请问这个问题怎么划分责任,怎么走法律程序。
农户A和农户B家房屋门前有一条村基础路,路的对面各自有一块空地(注:农户A和农户B之间原本有条两到三米宽的巷子,后来农户B建了房子后占用了一部分),路对面的空地在祖辈那个时候就明确了各自的使用范围和界线,为此,农户B还在空地间种了一排树,现在当农户B建了房私自占用了一部分巷子之后,原来他们种的树就感觉向内
一般西北地区房屋内都有暖气,暖气安装或修改位置以后多必须试水和试压,如果装饰公司负责改装暖气试水后,自己装饰的住户的暖气不漏水,而楼上有的住户暖气漏水,从而破坏了已经装饰好的屋内地板与墙体,责任是划归楼上住户修改暖气的人,还是物业,本方是否也需要承担责任或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