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一年半,现在由于男方脾气暴躁分手,男方无理纠缠,导致女方已经失去工作,但男方依然无耻纠缠,扬言恐吓。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挂先靠别人的资质(签订包工包料施工合同),盖合同章时,对方正忙,我着急私刻合同章(而且用此章签订合同)。现在对方欠工程款不给,我想起诉,这时才发现合同章上错了一个字(错:鸿,正确应为泓)我还能起诉吗?
2010年4月丈夫在银行贷款6万本金,当时我在家庭共同债务确认书有签名打手印,在2010年7月我们离婚了,离婚协议书已写明,婚姻期间所及银行贷款本金全部男方承担,一切与我无关。因前夫欠银行贷款至今一直还不上银行,于2014年4月我收到法院传票,告我是第二被告人,第一被告人是前夫,请问我们离婚协议书对银行,法院是否有
对方出轨,没找到明确的证据,已经第二次起诉了,但是对方找了法院的领导,主审法官以感情未破裂为由不准离婚,是否应该继续上诉?(注:已分居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