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买了一套房子,结婚之前给了三万,是向我老公的姐姐借来给的。结婚后我们共同又给了三万。其余的房款是我老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来给的。我们现在要离婚,请问那套房子是不是我们的共同财产?我能不能把房子要回来?关于房子的债务我自己承担。
我与朋友合买一处房产,房产证具有双方姓名,没有注明所占比例。 现要将该房屋析产,法院已界定为共同共有财产,请问该房产未还完的贷款怎样分配。是一人一半还是由贷款人独立归还。该房产按揭由一人名义贷款。
协议离婚不成,要求按法律途径来解决,如果分配夫妻的共同财产,房子及房子内的家电等到,现金.该如何分配,小孩如何决定由哪一方扶养,及小孩以后的扶养费该如何承担. 一方已同意放弃夫妻所有的共同账产,另一方还要求要额外付一笔费用.才同意离婚,以法律上来说这样合理吗?
1.房子是在婚后买的, 房产证土地证都未填双方的名字还未过户,如果离婚的话,房子该怎么分。房产证和土地证在在男方那边。对女方是否不利吗? 2.房子估计80w左右 ,还有个 10多岁的女儿,女儿的抚养权房产如何划分
我已经结婚一年,有个小孩才8个月,我想买房子但是老公自己没存有钱,他家也不支持,我只能找我的父母出点钱加上我之前存钱可以交首付款,我有工作可以还贷款,但是不知道怎么做,才能使这套房子不成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让它只属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