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给女方三万元钱,让女方购买婚房内一切事物,婚后两人断续共同生活了两个月,分居4个月,分居期间,男方换婚房门锁和转移婚房内物品,并且男方起诉女方离婚,诉讼索要三万元钱,并称三万元钱为彩礼钱,女方想问一下,这算彩礼钱吗?女方认为这钱应该是购物款,如果诉讼,女方应该怎么处理?
用这钱所购买的物品,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吗?女方可以要求分割物品吗?
我与一女孩去年腊月28订婚,今年阳历4月领了证,没有摆酒席。可是在长时间的交往中我发现她脾气不好,老是说我没有本事挣钱,嘲笑我,叫我别联系她,说联系她就会吵架。所以我想与她退婚。可事后她拒绝退还订婚时的礼钱2万及三金钱2万,我想问一下我还可以要回钱吗
你好,我结婚1年了,没有结婚证,还生了小孩,在结婚之前南方给了我家彩礼
你好,我结婚1年了,没有结婚证,还生了小孩,在结婚之前南方给了我家彩礼,有证明人在,现在因感情不和,他也有暴力因为,我就打算不过了,但他想要回彩礼,我想问他有权要回彩礼吗?或者要是经过法律程序,法律会不会把彩礼判给她,还有小孩会判给谁,孩子才两个月
结婚半年,未领结婚证,女方婚后恶行百出,婚前存在欺骗行为,现男方提出离婚,要求返还彩礼。女方不同意,
2014年底,由媒人介绍,我哥哥和某女结婚,但只办了酒席,未领结婚证,因不了解,婚后该女各种恶性爆出,好吃懒做,天天躺床上睡觉不肯帮忙做一点家务,也不去上班,对公婆也不尊重,婆婆经常还要帮其洗衣服,公公还给与其生活费。而其对男方家人不予理睬,对丈夫各种苛责,丈夫下班完还要为其煮饭,家人一再忍让,给予好多
结婚半年,未领结婚证,女方婚后恶行百出,婚前存在欺骗行为,现男方提出离婚,要求返还彩礼。女方不同意,
2014年底,由媒人介绍,我哥哥和某女结婚,但只办了酒席,未领结婚证,因不了解,婚后该女各种恶性爆出,好吃懒做,天天躺床上睡觉不肯帮忙做一点家务,也不去上班,对公婆也不尊重,婆婆经常还要帮其洗衣服,公公还给与其生活费。而其对男方家人不予理睬,对丈夫各种苛责,丈夫下班完还要为其煮饭,家人一再忍让,给予好多
和老公结婚三个月了,但是两个人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之前也吵过架,当时男方一共给了八万彩礼钱,女方陪了两万块钱的电器,现在还有六万男方要求女方退回全部的彩礼但是从去年12月份到领了结婚证了今年五月份才结的婚,就是想问问彩礼用不用退,要是退早退多少?
由于年龄不到 和1个女结婚 没有结婚证 过了彩礼6.8万 结
由于年龄不到 和1个女结婚 没有结婚证 过了彩礼6.8万 结婚后生下1个女儿 女儿不到两个月媳妇从家里离去 至今没有联系我 去找她父母 人家也不知道人去哪里了 该怎么办 以哪些起诉呀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其中“适用前款第(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