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证据均指向唯一的重大犯罪嫌疑人。疑罪从无了,命案成悬案了,责任由谁承担?难道是被害人及其家属?
所有证据均指向唯一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就因“疑”罪从“无”,命案就永远变成了悬案。于情于理,于天于法,情何以堪?被害人及其家属背负一生的冤屈,雪上加霜、伤口上撒盐,天理何在?责任在谁?后果谁担?
我的一个朋友,他是偷了东西,但他把那东西放在一个朋友家,后来被人偷了,他自己却一点都没得到,但派出所的人最后还是把我朋友抓走,物主在报案时报的物价比实际偷走的高两倍,检查院下了通知后,至今他已在看守所有两个月,我想请问各位知情朋友者,是否拘留三个月后,检查院如仍未找到证据,那么是否有释放的可能!
我的一个朋友,他是偷了东西,但他把那东西放在一个朋友家,后来被人偷了,他自己却一点都没得到,但派出所的人最后还是把我朋友抓走,物主在报案时报的物价比实际偷走的高两倍,检查院下了通知后,至今他已在看守所有两个月,我想请问各位知情朋友者,是否拘留三个月后,检查院如仍未找到证据,那么是否有释放的可能!
我弟弟在10月28因为一些纠纷与人发生矛盾,后给人追打至左眼摘除。当时是没抓到犯罪嫌疑人,后在我弟弟医院做完左眼摘除手术后。经过他打听了解确定犯罪嫌疑人后。于11月16日晚带派出所的民警抓到了犯罪嫌疑人。当时经过当事派出所的了解。也已经有三个证人指证犯罪嫌疑人,后将犯罪嫌疑人审问拘留了一个月。派出所通知说证
你好,我朋友被同意故意打成重伤,犯罪嫌疑人要求被害人同意签写保释书,结果被害人为了继续让犯罪嫌疑人支付医疗费,在保释书上签了字。 犯罪嫌疑人现在被保释出来了。请问这样的保释,对被害人的判刑和赔偿有何影响。
看到犯罪嫌疑人正在对被害人实施犯罪,第三方致止并导致嫌疑人伤亡,第三方要不要承担责任?
当犯罪嫌疑人正在对受害人实施犯罪行为,作为第三方看到并致止导致犯罪嫌疑人伤亡的,第三方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