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现有五口人,我与父母是分户的,但住在一起(属于常住人口),原有两处房屋现拆除部分,但有两个不同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我妻儿三人户口不在家(外无房屋),现在拆迁我是否可以拿两户及人口补偿呢?
我家是北方城郊结合部,上半年在老平房上加盖了一层,实际两层,而院子里回填土将整个院子抬高,原来底层实际已成为半个地下室。现我们那里即将进行城中村改造,这样我家原来的房子面积该如何计算?(注:农村无房产证)
根据前款规定计算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拆迁补贴面积仍不足15平方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按照15平
根据前款规定计算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拆迁补贴面积仍不足15平方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按照15平方米计算拆迁补贴面积,是针对户主还是同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