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原本是佛山的户口,4年前在广州置了房产,因为有房符合入户条件,(因没住够5年,仍是预备户口,没转正~)但是只给出三个名额,所以放弃了妹妹的入籍~ 那么妹妹是不是被动地被分户了? 据我所知,我妹妹这情况这与法律所规定分户条件不符合,也就是我妹妹没有名义上的房产~~ 再者来说,我妹妹没成年,还是受监护的对象~ 根本不具备法律上规定的分户条件;但是现实是三个名额(包含户主)都迁到广州了,那妹妹不就是自动成一户了? 对此特殊案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公安局和户籍部门会怎么处理?
海丰海珍品有限公司是一家由私人投资组建的由鲍鱼养殖为主的公司,公司有两个股东,即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马海洋和他在水产大学学习时的最要好的同学张文昌。基于对马海洋的充分信任,加之张文昌在公司中仅有10%的股份,张文昌并不参与公司管理,所有公司事务都交由马海洋一人负责。马总的能力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
1、现年15周岁的胡某初中毕业后.在家帮助父母于农活。后想做生意赚钱而欲购小货车一辆,听说同村杨某有一小货车欲出售,遂前往商议,议定为9000元价格.遂回家取钱财买之。回家后被其父发现,经检查,该车价格偏高且使用年限将至,所以找到杨某要求退货,杨某不答应,遂发生纠纷。 问:(1)胡某与杨某间的合同效力如何?为
1999年底,原告人张某调至某单位工作,因为单位无房安排其一家居住、领导批准借给张某10000元,由其买房或自己解决住房问题,2000年底,原告得知被告王某在县城有两处住房,其中一处有三间瓦房要出卖。原告便找中间人与被告协商卖房。双方商议房价15000元。原告征得原单位同意后,与2001年4月2日双方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合同
案例:甲向乙借款300元,为此,乙要求甲提供相应的担保。甲遂将家中的10只老母鸡向乙设定质押。甲向乙交付了10只老母鸡。根据民法原理、担保法、合同法,请回答下列问题: 1)假设在质押期间,乙擅自将B鸡转让于丁,丁为善意第三人,且已受让B鸡,该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丁能否取得B鸡的所有权?为什么? 2)假设在质押期间
我想写一篇关于国家补偿制度的论文,但是要以案例分析的形式来写,请问有什么好的建议吗?我该怎么把案例放进去呢?谢谢
李某,男,1988年3月2日出生,2004年3月10日因盗窃被抓获。后李某供述有下列行为(1)2002年3月2 日曾伙同他人抢劫路人钱包、项链等财物(2)2003年4月,曾盗窃邻居家财务价值2000元(3)2003年5月,因与张某发生争吵,故怀恨在心,后将张某打成重伤(4)2004年3月2日,盗窃某商店财务5000元。对李某的上述四次行为,分别应如
有一癫痫病人经人介绍对象结婚后两个月对方提出离婚,此病人的父亲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出庭,法院审理期间,此病人犯病住院,法院决定中止开庭。请问法院的做法对不?为什么?
您好!昨天高考过后,参加高考的学生还属不属于在校学生?事情是这样的,昨天高考后,我妹妹的老师请她们到校外去溜冰,然后给了几百块钱自己就离开了,可是我妹妹不慎摔倒摔断了腿。请问这个情况老师或学校应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