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律师你好: 我婚前我父母买了一套房子,但是由于他们已经退休了,不能贷款,所以是我贷款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我的名字。现在我要离婚了,那这套房子是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2003年由于感情不合离婚,共生育一个女儿,当时财产分配是一人一套楼房(楼房地址河北) 07年为了孩子上学的问题在另一个城市买了一套楼房价值60万,因为当时男方身份证丢失房产证就写了女方的名,女方当时把离婚时分配的房子买了出了35万元,男方也出了25万元,口头协议是这个房产也有男方的,虽然没有复婚但是户口本上是
我婚后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款及装修、家电等款项都是女方父母付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女方一个人的名字。想问一下,如果离婚,老公能分得多少?我可以索要装修、家电等款项的费用吗?另外,因为要还贷款,如果由女方父母先行支付,是否可以离婚时候索要赔偿?需要什么凭据?法律如何认可?谢谢!
我和妻子在2003年开始生活在一起,但直到现在也没有登记。现在女儿6岁啦,因为在生活上她始终不与我同房长达6年之久,我想与她解除关系,该怎么办?另外在2006年我们曾分手一年,(女方偷偷跑掉)当时孩子我照顾,在此期间我购买了房子一套,后来我们又恢复了关系,在此期间我又借钱买了一辆车,钱是我妹妹的,一直没还。如
我姨跟我姨夫要离婚… 家里是农村养鸡的 他家一年纯挣三十万 有间平房,两个大鸡舍 女方不要房子 男方要先给十万现金 再给十万的欠条 这样合理吗?
03年他们结婚 女方一直没有工作 男方高级白领 婚后给女买车一部 股票投了20万被套写的是女方名字 又由男方出资给女方开的美容院 也是女方名字 把婚前的房子卖了 现在又买套新房 双方提出离婚 车股票美容院男方全给女方又给了女方十万元 现在女方还想要钱 应该怎么分配 ?谢谢 急!!!
如一内地女嫁香港男。婚龄五年,女已办理了香港居民证。婚前男方早已在香港购买了住房,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离婚,男人婚前财产怎么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