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借款人用房产抵押借款,期限一年,办理了公证和抵押登记手续,有公证书和它项权证。现在借款到期,借款人想再续一年,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要重新办理公证吗?它项权证也要重新办吗?房产证上的抵押期限是不是也要重新设定?房管局那边的流程是怎么做的?还是只要双方再写一个续期合同即可,它项权证不动,房产证也不动?
民间房产抵押借款,当地房管部门不受理抵押登记,如何签署抵押借款协议及办理相关法律文件(如抵押公正等)才能有效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借款到期债务人未及时还清借款,如何行使处理抵押物的权利,是否需经法院裁定后方可行使
民间借款5万19个月变成60万请问应该怎么办 2009年因个人原因在民间借款那里借了5万元,月利息1角每月5000元 当时约定三个月还,以我个人房产做抵押并办理了公证(我个人房产还有5万7000元银行贷款),去除利息我拿到现金3万5000元,后因资金没回来三月后没能还给借款人,借款人以银行倒贷为由帮我从银行从新贷款11万说为
被告人欠别人9万,现在被人起诉,如今本人已经联系不上,因家里环境不好,没有经济来源,丈夫及子女应该怎么还款,可以分期吗?应该怎么去写答辩状和分期还款承若书?
我借了几十万给下家,收下家利息是五分,大概收了三月。现在下家本息都未还已有大概半年了。我现在手上只有下家给我的借条,我们之间未签借款合同并未对借款利息作书面约定。我现在想打官司要回本金以及合法的利息。谢谢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