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已出嫁的女儿,户口迁移到别处,但土地还在娘家,现在政府征收土地,女儿有没有权分享财产
我是已出嫁的女儿,户口迁移到别处,但土地还在娘家,现在政府征收土地,女儿有没有权分享财产
现在所使用的土地以前曾经是窑坑废地,于大约90年和村签订土体租赁协议,协议上并盖有县国土局的公章;最近有自称土地局的人来说办理土地确权事宜,说交一定的钱可以一次性买断,不用每年缴纳租金,疑问:土地所有权肯定属于集体,买断不知具体指的是什么?如果指的是使用年限那么买断所指的使用年限为多少年?
我县工商银行文革时侵占我村农村集体土地建房,现在银行把这些土地上的房子拆了然后把侵占的土地卖给开发商开发,现在我村村民能够要补偿吗
我家是农村的99年审批建房的,当时就跟村里说要建房造3层,让村里去审批的,到了去年我们才发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跟审批书上都填了2层,因为是村里审批错了,所以村里也给我们打了情况证明,能否修改? 如果房屋不从建,是否可以重新补办农村集体使用证让修改资料为现在的3层?
我想买一个加油站,它的土地使用证是集体土地使用证,那个老板说;土地是宅基地。请问;这块地归老板所有?还是归集体所有?这块地能变更为国有出让吗?怎样变更?
我是在1996年承包的本村的荒地28亩,并在县里做了公证,有公证书,现在农村土地确权,我有资格么?请律师帮助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