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离婚,但父亲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请问母亲应该怎样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父亲户口在四川,母亲户口从四川迁至苏州,父亲有固定工作,且是公务员,但是将母亲和孩子赶出家门并不承担一切生活费用,现在母亲在外打工,因孩子要上学一个人无法承担抚养费及学费,父亲从不过问,不尽父亲的责任和义务,请问母亲应该怎样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能在目前户口所在地以孩子为原告起诉父亲吗?请问起诉
2002父母离婚,因为当时父亲无稳定的经济收入。在法律上母亲就没要求他给以任何费用,但是到2003年,他就年收入上10万,却还是不给以对我进行抚养利务。现在我才16岁,能不能让他对这8年以来的抚养利务进行赔偿?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了,孩子归母亲抚养,父亲付了几个月抚养费后没再给抚养费,请问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在孩子和母亲在一个城市,父亲在另一个城市)
我和男友同居三年后因另一女人插足,导致分手,但我当时已经怀孕2个月,男友强迫我打掉孩子,我从各方面考虑,决定生下了这个孩子。因为,在生和不生孩子的问题上我们发生了强烈的冲突,男友不承认孩子,并不支付抚养费,说是孩子是在违背他意愿的情况下,我执意生下来的,而且是非法同居,他不对孩子负责。我是否可以通过
我今年二十四岁,不到两岁父亲因为在外惹事逃避,留下我们母子四人,哥哥当时八岁,姐姐六岁,又被亲生父亲的仇家找上门,家里被抢劫一空,还经常遭到仇人的威胁,我们母子的生活不能继续,母亲只能拖着我们仨远走他乡,嫁给一个无能的脾气暴躁的人,过着最低贱的日子,二十二年间,从没得到亲生父亲任何消息,今年九月,我
请问,23年一天没有养过我的亲生父亲,我是否有权像他所要抚养费,是否能继承他的家产,他目前有妻子跟孩子,我亲生父亲有过两次婚姻,第1任妻子给她生下个女儿,第2任还是女儿,他目前正在和他的第2任妻子生活,我的亲生母亲早年是在我养父不能生育的情况下,偷偷和我的亲生父亲生下的我,我也是刚刚才知道我的身世.
离婚后,女儿我来抚养,父亲每月给五百元抚养费,今年八月开始他就找各种理由拖欠抚养费,我多次找他要,也不行,我现在以经忍无可忍他的无耻行为,他在民政部门工作,有人给我出主意说民政部门就管这个事的,请问我可以去吗?还有如果他还是不给,我要怎么办?难道除了起诉就没有别的办法?
父母双方离婚,孩子归母亲,父亲无业无收入,母亲想让孩子享受低保,可是当时的离婚调解书是让父亲支付抚养费200元/月.因此民政局因孩子有抚养费而不给孩子办低保,母亲想免除孩子父亲的给付义务,让孩子也享受低保,孩子可以作为原告起诉提出免除要求吗吗?原告可以提出免除被告抚养的义务吗?需要哪些证据才能胜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