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咨询 法律咨询
登录        电话咨询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吉政发〔2012〕4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结合全省实际,现就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经济补助   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的符合自主就业条件的退役士兵,由市(州)、县(市)政府发给经济补助。义务兵按照每年4500元计发,士官在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加1000元。服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发,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发。经济补助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各地要将退役士兵经济补助列入年度预算。根据财力情况,省财政对各地给予适当补助,对财政困难的市(州)、县(市)给予倾斜。省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实际工作情况,适时调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标准。   二、实行城乡统一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   从2012年冬季入伍新兵开始,取消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差别,实行城乡一体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每年按照不低于入伍上年度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的标准发放。义务兵服役期间立功受奖者增发优待金,具体标准为: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的按照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5%增发,荣立二等功的按10%增发,荣立三等功的按5%增发,获得多个立功奖项的,按其中最高级别奖项增发优待金。各地要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列入年度预算。根据财力情况,省财政对各地给予适当补助,对财政困难的市(州)、县(市)给予倾斜。   三、确保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工作岗位   对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为5!8级残疾等级的、烈士子女,退役后由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待安置工作期间,安置地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县级以上政府安置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向本地区所有适合退役士兵就业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下达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吉林省境内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都必须接受所在地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门下达的安置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安置退役士兵。   各地每年要拿出一定数量的空余事业编制用于安置符合招录或聘用条件的退役士兵。原由省安置办负责下达的部分中省直企业的退役士兵安置计划,仍按原规定执行。省政府将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过渡期阶段性任务的变化,对由省负责统筹的中省直企业的范围和安置任务适时调整。   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政府下达的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尽快安排退役士兵上岗。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企业未按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上岗为止。   四、积极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进一步落实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1〕19号),按照自愿参加、自选专业、技能为主、免费培训、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做好退役士兵培训后的就业服务,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倡导实行订单式培训就业模式,促进退役士兵参加培训后实现有效就业。   五、认真做好安置政策改革的衔接工作   2011年11月1日后入伍的士兵退役后实行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之前入伍的退役士兵,退役后可以选择改革前的安置政策,如选择改革后的安置政策,在部队领取退役金的,可领取地方发放的经济补助,优待金仍执行原标准。选择改革前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仍按照“政府安排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原则和 “按系统分配、包干安置、统筹调剂”的办法进行安置。   各级政府要把妥善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作为安置改革过渡期的一项特殊任务,加大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的力度,对历年遗留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区分责任,通过推动自谋职业、挖掘安置潜力、督促落实岗位等措施加以解决,保障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平稳过渡。   六、大力抓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组织实施   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把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筹划,专题研究,严密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改革政策落到实处。各级安置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各有关部门、各行业系统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进一步挖掘社会资源和安置潜力,努力构筑退役士兵安置保障网络;编制部门要及时提供空编单位名单、办理用编手续;财政部门要将退役士兵安置所需各项经费列入预算安排,保证及时拨付到位,并加强对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教育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配合做好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职业资格鉴定和就业工作。   各地要不断加大安置改革政策的执行力度,把改革工作成效与各级的考核考评结合起来,纳入双拥模范城(县)评选活动。对因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作风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地要确保改革的各项政策能够得到有效落实,确保全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健康平稳有序开展。   吉林省人民政府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按照上面省文件说的,我是11年11月25日退役的五年兵,二年义务兵,三年士官是不是应该一次性得到补助应该是28500元呢而不是12000元呢麻烦您了谢谢
如果是应该补助28500的话我应该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提问人:大男人大男人
提问时间:2014-08-01
相关咨询

生二胎是否会影响士兵退役安置工作

我老公是现役三级士官,我是农村户口,我们已育有一女。请问如果我们想要第二胎是否会影响他退役回来安排工作呢?

蓝芳 已过期 2011-11-10 回复(1)

退役士兵为安置工作伪造党员表如何处置?

退役士兵为安置工作,在部队记录是团员,但因安置工作档案比分取胜,从地方造假伪造党员表,违法吗?应该如何处理?

he1125126 已解决 2011-11-24 回复(2)

《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我是在校大学生,适用吗

你好: 看了《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之后有一些疑惑。 下面截取一段“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 我是在校大学生,2010年退

风舞雩 已过期 2011-12-10 回复(2)

《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于大二时参军入伍,退伍后复学,请问这个政策我这种情况使用吗,跪求答复

sillyven 已过期 2012-10-17 回复(1)

哪位律师有兴趣接我的案子?关于城镇户口退役士兵工作安置的事情

我于2004年冬季复员于武警144师342团,母亲工作于当地的搬运站,父亲工作于当地一烟叶复烤加工企业。父亲的单位属于安徽省烟草公司管理。以往父亲单元的员工子女复员后第二年就能进入单位工作,可是我复员后第二年省烟草公司却要求文化考试,单位以考试分数录取当年退役士兵人数的一半。2004年复员士兵有8个,4个没录取我就

50959603 已关闭 2013-09-02 回复(0)

你好,我想问问就是,我是1个退役士兵,然后政府安置了工作,我干了半年

你好,我想问问就是,我是1个退役士兵,然后政府安置了工作,我干了半年,现在想辞职了,政府还会有什么政策,或者是选择自谋职业,还能领自谋职业的钱拿,,

短信用户 已过期 2013-12-21 回复(4)

关于退役军人住房安置问题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一名退伍军人一直租军区的房子住,现在房子要拆迁了,这样的情况有没有什么“退伍军人安置条例”之类的条文,这名退伍军人能再住房或者拆迁费等方面等到相应的安置或赔偿么 (这名军人到现在没有申请过公租房,但是刚买了一个商品房,房证还没下来) 能告知有没有能说明这些事情的条例或者以前的案例

妖精旋律927 已过期 2014-06-19 回复(5)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

jyqf13579 已关闭 2014-07-01 回复(0)

广东省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处罚方案???

广东省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处罚方案???

走走123 已关闭 2014-07-23 回复(0)

关于退役士兵安置费发放政府不按规定发放的问题。

我是一名2013年度12月份退伍士兵,2011年12月入伍,根据黑龙江省政府于我们入伍当年发放的文件(2011黑政发86号)城镇退役士兵不再安置工作,发放一次性补助金,具体金额为城镇职工年收入的两倍,但回来之后退伍费发放一直拖拉,之前说发放40000元人民币,并办理了手续,但后来民政局作废了手续,说县长开会说不给那些了,

a752588882 已过期 2014-07-28 回复(1)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
在线咨询律师
隐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