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律师您好
我的合同是无固定期的,公司现在要裁员,但是现在和我谈的是自愿离职计划,也有补偿是N+2。请问我可以拒绝吗?公司可以强制解除我的无固定期合同吗?如果能那赔偿应该是多少?
另外和公司协商时我应该注意什么?
期待您的答复 谢谢
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的答复,本人受益匪浅,谢谢。
我刚才和HR沟通了一下,HR回复:按照劳动法规定,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裁员按标准应该是N+1,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现在公司给你N+2并且再给你一个月的底薪,比法定标准高,你告不赢的。
请问各位律师,HR的回复符合法律规定吗?这样的裁员是违法裁员吗?
各位律师好!我是去年三月份新到一家公司,签定的合同是三年期的,可是今年三月份公司突然说要解除合同。我的月工资是高出我们当地社平工资三倍的,所以想请问一下具体我应该拿到我少赔偿金?我查了劳动法的第47条,但不太明白那个三倍指的是我个人月收入的三倍还是社平工资的三倍??请帮忙解答,谢谢!
我和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合同,现在因为公司业务缩减,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应该如何赔偿,是否按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乘以2,即双倍赔偿:N*2个月的工资?
我是05年入职一家外企,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13年公司要求我离职,应该赔偿我多少,什么标准?我的工资在6000元左右。
如果公司违法,行为涉及恐吓,侮辱,等行为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赔偿吗?
如果公司违法,行为涉及恐吓,侮辱,等行为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赔偿吗? 这个赔偿不是经济补偿,而是双倍,或期待利益
律师您好: 我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本部门属于单独核算的部门,现公司认为部门不挣钱,直接将部门及相关业务切出去,由本部门的原领导人接手单干,但接手后的新公司在北京,我现不同意去北京,现谈到解除合同赔偿的问题,请问无固定期合同怎么赔偿。 谢谢!
各位律师好,本在在一家外企代表处工作,因为是代表处的原因,劳动合同是与广州中智签订的劳动合同,派遣到这个代表处.2009年12月1日进公司,签订2年期劳动合同,2011年12月1日又签订了2年劳动合同,但是在2013年12月份,公司并没有和我签订合同,但是我一直工作至今,并且公司也一直在支付工资.现在公司以经营不善为由要辞退我,而我
试用期被公司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否有赔偿? 公司的理由是我不能胜任工作岗位。 我没有违反公司任何规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