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学要开个公司,因他有工作,单位不允许个人做生意,想用我的名字注册,只是用我的名字,其他什么都不用我管.如果公司出现债务纠纷等事情,我得负全责吗?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吗 ?
我是2010年6月帮一位亲戚的公司做法人代表(因为他有银行污点,不能贷款),现在这位亲戚把钱做生意亏了(金额好几百万),他有写一张欠条给我,还有签了一份声明书,说明我只是代理法人,不承担债权债务的责任,还有去银行签了一份银行的合同,是说明这个款他也有责任承担。银行的人都知道他是实际控股人,也知道钱是他在
有个问题。大家可以先帮我下吗。如果需要 我会让他们起诉我。事情大体是这样的。我是开幼儿园的 私立的 上星期我幼儿园一个孩子让开水烫到了 面积在60%二度烫伤 起因是 这孩子的妈妈也在我幼儿园上班 上个星期六小学放假了 她就带着她上小学的闺女和她一个在我幼儿园上小班的儿子 一起来上班了 到了幼儿园 她没有按规定 把
以前的同事和以前的公司有一点劳动纠纷,让我到仲裁院作证,我做完证了,但是那个同事没有直接证据,赢得希望不大,如果赢不了,我和他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之间因账目问题起纠纷,要起诉法人,我是出纳我需要负什么责任?
公司有5个股东(法律意义上的),因经营不善或说是账目问题导致各股东赔钱,原法人已将股权转让,所有的手续已办理,现在老股东要拿之前账目问题起诉原法人,所有的支出都经我手,我要负什么责任?
初二时还是初一时我忘了,因为一念之差,偷拿了一名同学的一盒笔芯并用完了,价值20多块钱,到现在才想起来很后悔,而我马上成高二学生了。到后来去年高一刚开学时,从自己班里(很可能是自己抽洞里,也可能是书柜自己的那一格,还有可能在讲台上)发现一盒笔,现在忘了到底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了,不过好像不是我的,当时我
父亲和一个脑血栓的人打起来 我去拉架,脑血栓的人打我一下我就还了一下打在后脑上,脑血栓的人躺下了,到医院一检查脑袋没出血,还是脑血栓。我应该负怎么样的责任呢?以前人家就有脑血栓也不是我打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