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块田地,是旱地,与我的住房大约相距100米,荒空着几年都没有种过庄家,现在我想在这块旱地上建房,原来所居住的三间民房,不拆,请问是否可以建房?
被告将原告打伤后报警后,派出所答复先去县级以上医院治疗,事后县公安局下发裁决书,处罚被告500元罚款,但对受害人没有处理结果,要受害人自己去告。
在公司4年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只在今年上半年签了份空白合同,现在老板不肯支付承诺的提成,并逼我离职。因提成没有留下证据,现在想通过劳动合同法的第八十二条申请双倍工资,但是劳动局的人说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适用于八十二条。但是劳动法实施条例第七条有规定需要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说明视为不等同于
我是安徽的嫁到河南已经两年,户口已经迁过去了,孩子一岁户口也已经上上。老公有一姐姐嫁到本村已经十五年了,户口早已迁走。现在村里要规划,土地被占用了,公公说,老公的姐姐仍然可以分到补偿金,而且她在娘家的土地今后也会一直是她的,我跟孩子以后在河南也不可能有土地,我妈说我户口迁走了,在娘家就没有土地了,请
本人单位以员工行为管理为由,正式下发文件,要求每位员工必须经由单位负责人才能够出省。请问这种行为是否涉及违法,我们应该以什么方式来主张自己的权力。
各位律师老师好! 在租房合同中有一条款是这么写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经甲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后扔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这一条如果改成“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则对房东的保护力是增大了还是衰弱了,请各位老师指点,谢谢! 第二种说法“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有一块石灰窑因以前生产队不用了,后来在1978年的时候,我父亲因没有分到旱地,就自行开荒了这个石灰窑低作为花生种地,一直耕种到现在。现今有另一个生产队的人说这块地不属于我家的,我家也没有使用权。请问这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
我想问下,农村建房承包给包工头,他叫来的人摔残了,现在包工头第一被告,房主第2被告,如果法院判本人20%,房主20%,包工头60%,若包工头说没有钱不赔偿,会不会因为连带责任法院要房主全部赔偿了?谢谢!
本人于1999年从外地迁至常州金坛,现居住金坛农村里,买的是农村私人居所,居住至今,当时购买时有原房主的5亩田地,由于当时各种原因导致户口没能迁至本地,本人居住本地后,这5亩土地由本人使用,且政府征收的各种费用以及活动款都有本人支付(此征收款姓名和财政设农补贴都是本人身份证开户),现在面临土地征用,此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