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暖气试水时发生漏水事故,物业公司称负全责。我家是刚装修完成。冰箱和集成炤(烟机、炤具、消毒柜一体机)进水;橱柜、墙体、地板等物品被水浸泡。我要求物业公司购买新的集成炤,冰箱给付一定比例的赔偿,其他物品恢复原有状态。请问,我的赔偿要求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如果要打官司,应该准备些什么?谢谢!
本人在珠海一家事务所工作4年了,其中包括了3个月的试用期。因为当时进去时熟人关系的缘故,现在介绍人与公司领导之间有矛盾,以我的关系比较特殊的原因而将我无故辞退。在11月1日下班后通知我,明天不用再上班了,将我辞退了,我想请问我可以要求哪些相应的赔偿? 当是辞退时领导就说了3句话,她说:“由于我的关系比
学生李术刚吃晚饭后在教室用铁丝去戳墙,另一位学生卢亮自己去看戳穿没有,结果卢亮将眼睛凑拢去看,李术刚不小心将卢亮的眼睛致重伤并且有残疾,事发后,学校立即垫付钱送卢亮到重庆西南医院手术治疗。请问律师:该事件是李术刚,卢亮,学校谁负责任?
我租的房子是使用壁挂炉的,由于疏忽没有拧紧补水开关导致房子进水,我是住七楼的,六楼的业主说造成的问题不大所以不追究我的责任,四楼和五楼好像没有问题,三楼的业主说他们家进水了,是从烟管流到他们家的,所以整个房间的木地板都被泡了,还有就是烟管所在的墙壁墙纸泡了。我去跟他们协商赔偿问题,业主要求我负责更换
您好: 我于半个月前参加公司组织的户外拓展训练时,由于拓展公司教练员操作不当,导致我肋骨骨折,现已住院疗养,公司承诺负担住院费及护工费用,请问关于后期治疗费用及误工等经济损失该如何赔偿?
员工于2010年4月7日期入职,于2010年9月17日该员工与直接上司工作的事情发生了争议,上司马上召集除本人外的部门全部人员开会,并在会议中向部门全部人员说要架空他并要辞退他,还让他的下属将工作不要对其汇报,直接看他的上司汇报,于2010年9月25日上司找当事人谈话,并要求给他转岗并且降级,当时问上司调岗和降级的理由
我的家人被对方用刀刺伤,左胸被刺一刀,造成肋骨不完全性骨折,左大腿被刺两刀,通过人身伤害鉴定为轻伤,请问该如何向对方计算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