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个300平方的房子,这个房子是公司里面的人个人承包的,现在公司把房子卖了,但我的合同没有到期,他们有权收回房子吗?我可以得到赔偿吗?
但是把房子买去的那个人要把房子全部拆了重新盖,公司的房子全部有1万多平方呢。
电力公司没有经过责任承包田的许可任意将电线杆放置田中,我们是否有权利让他们移开,那是路边的田,我们是
电力公司没有经过责任承包田的许可任意将电线杆放置田中,我们是否有权利让他们移开,那是路边的田,我们是用来准备建房子的.可现在被他们破坏了.
我和表妹一起租了一套房子,租房时压了两个月的押金给房东,租房日期是2007年的6月中旬,合约是打两年,所以租房到期日是2009年6月中旬。 当初第一次交房租签合同时,我们因手头上有点钱,所以一次就交了五个月的房租。当时签合同时房东把交租方式写了『五个月一交,每次提前七天支付下次房租』,我们因没仔细看清楚就签
我租借的房子是别人转给我的,现在房租还有半年才到期,房东不想租了(房东 愿意退还后期租金)只有签订收租金的条子(有日期,租借期限),但是没有合同,请问那个收租金的条子可以起到法律作用吗?我可以拒绝搬走吗?
我在2009年10月11日在拍卖行(区法院委托该拍卖行)拍得房子一处,有拍卖确认书、公正处公正书、区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后我请法院协助我将房子过户时,法院却告知我要收回房子,说市中法有文不能拍卖该处房产,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没调查清楚!法院是执法的地方,怎么可以这样!哪位好心的懂法朋友给出个主意吧,拜托了!
请问各位律师专家:我购买的房子在合同中约定的是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再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但是房子快交工了,开发商仍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我的贷款没有办成,开发商要求一次性付款,不然不交钥匙,或者要收回房子,一次性付款也按照合同中的价格付,不给优惠。我想请问开发商有权收回房子吗?或者还有什么好的建议,
我的房子是2009年12月31日租来的,因为当时在写合同的时候,在合同上写了租住人数为:1人,房子是2房2厅,总面积是:67个平方,现在的话,因为家人来住,现在的话,住了6个人,中介说我们住的人数违约,要收回住房。这样他们做合理吗? 他们有权力收回现在我租的这间房子吗?如果他们收回的话,那4000块的违约金是不
租房协议是我的前任租客签的,他一次性签了三年,现在还不到一年,又转租给了我,我和房客也签了转租协议,后来我才知道签协议的人不是房主而是房主的儿子,这份协议有效吗?还有两个多月到交租金的时间,可是房主说要收回房子,或者涨房租,这样的做法对吗?我的转租协议有效吗?可以得到法律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