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工作时扭伤了腰,经过住院手术后医生开具的证明上是“腰崴伤和骨质增生”,社保局的人认为有骨质增生不算工伤不予处理。我想请问这样的证明是否规范,不规范应是什么格式
公司刚招了三个人 刚上班不到三个小时就发生了工伤 应该什么办?
我公司刚招了三个男孩子 进来时他和人事说他们是熟手 结果刚来上班不到三个小时就出了工伤,注:是他没有听从管理人员安排,自己去动机台,结果几台压到手指了,这种事要公司负全部责任吗? 医疗费要谁付呢?刚到公司做事不到三个时,
因为工伤现在已经鉴定为一级残疾,高位截瘫,单位一直承担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但是不知道还有没有别的待遇没有享受到,比如说社保,请问这样的人可以要求单位买社保吗??? 另外希望能给出参照的具体法律法规
我工伤,省上评6级伤残,现在单位同意按工伤保险6级标准赔偿我,但依据《安全生产法》第48条的规定,我有权要求单位赔偿我的民事损失,单位同意我们双方协商解决,请问我该要求单位赔偿我多少民事损失呢?具体赔偿标准法律没有规定呀。谢谢大家。 请问: 若“不能重复主张”,那么《安全生产法》第48条该怎样理解呢,这条
本人是民工随老板去异地上班,主要做安装水电工作,本人在上班的第三天早上骑机动摩托车自宿舍去上班工地的途中发生事故,小腿严重骨折。(是有机动车驾驭证正常驾驭)。现在做手术产生医疗费3万,但是本人未与该老板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该老板未把工资结算给我,对方已赔偿医药费2000元,表示只通过法律
我的叔叔他是搞建筑的,他承包了工程一个就请很多工人来做,前些天一个工人做架子上摔下来,叔叔在给他看病,但是他总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 我不知道叔叔在此事应该承担那些责任。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已上班2年多了),在上班时间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单位应该怎样赔偿?单位和个人各自应当承当什么样的责任?
工伤,脊椎移位,脊椎骨折,买了意外伤害险的保险公司和老板的责任应该是什么比例啊
在外工作时,祸从天降,一个空调外机的架子掉落下来看,轧伤了,现在检查为脊椎骨折,颈椎移位,具体其他部位是否受伤还不明确。现在住于324医院,我们可不可以要求换医院和要求合理的病房啊,保险公司和老板的责任是不是应当不矛盾,都应有合理的赔偿,我们需要要球哪些赔偿啊,应该赔偿多少啊?谢谢
颈椎受伤定为工伤后耳鸣听力受损要补充定工伤,劳动局要我开医院证明还有医学鉴定材料,请问这些手续是否去当时住的医院去开还是另有其它政府部门办理,办理时需要什么相关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