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学时户口从村里迁出,工作后又把户口迁回村里,孩子出生户口就在村里。 村里拆迁,经村民代表讨论,张榜公示,决定给没分到地的孩子十万元补偿款,我的孩子也领到了! 现在村里又通知我,把钱退回去,说我的孩子不符合条件,是村里工作失误!还威胁我,不还回去就起诉,让我丢了工作!因为我是事业单位! 问2个问题,一,起诉对我工作有影响吗?二,孩子分到的钱用退吗?
本人赵X,于2009年与刘X结婚,并于2010年生下一个孩子。因我是农村户口,孩子的父亲是城镇户口,所以孩子有权利落入我的户口。但是户口落上之后,我户口所在的村委会却不给予我孩子的同等村民待遇。后经人介绍我们就村委会告上法院,结果法院认为这种情况属于村民自治范畴,将我的起诉驳回。亲问,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孩子户口跟随农业户口的母亲在娘家落户是否和当地村民享受同等待遇
孩子在2010年出生,父亲为非农户口,限于当时政策,只能随母亲在娘家所在地落户。可是母亲所在地村委会却一直不给予孩子跟其他村民的同等待遇,于是母亲就将娘家所在地村委会告上法院。但是法院说娘家所在地村委会于2009年制定村民规定,规定在2009年6月以后出生的孩子户口随母亲落户至娘家所在地也不给予任何待遇(随父亲
我户口一直在村子没有牵出,孩子户口也在随我,现在我享受村民待遇,可是我孩子没有享受,请问这合理吗???求解答
我是陕西清涧县宽州镇牛家湾村人,2002年离婚,孩子判给我。孩子和我的户口一直在娘家。孩子和我在牛家湾居住至今,没有结婚。婚姻登记处有证明,至今没有结婚。村民选举也参加了,最近村里买土地分钱,村领导说我是出嫁女,不是本村人口,弟媳户口不在说不是本村人口,孩子今年16岁了,被村里似为空挂户,找乡镇府,至今没
我们全家人为北京市农民户口,原北京市通州区牛堡屯镇(现改为张家湾镇)样田村,于1991年招商引资迁入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玉甫上营村,有迁入户口,有宅基地和土地股权,也属于经济组织成员。由于村委会不给老龄退休费和过节费(全村村民均有该福利,这些钱是村委会卖土地和土地租用款)由于我们是外迁户口,村支书李文军说不
全村人都享有村民待遇可我孩子没有,村里干部说村民自治决定的,我孩子是二胎已经享有过村民待遇几年了可今年就不给了 村里的决定不侵犯我孩子的权利吗
全村只有我一个孩子没有待遇说是二胎的就没有课是以前就有今年就不给了,我几次协商就是不给我改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