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在一家公司做财务工作,近期她快要急疯了。原因是10月份已离职的七个人的离职工资,他们离职时已进行现金结算,但11月20日发工资时,他忘记为其备注工资已结算,财务部重新又为他们发工资到农业银行帐户里边,但这几个人,有的都已回山东老家了。这种情况该做何处理?
情况如下: 1、我门店(手机零售店)有位员工2009年5月16号开始上班,2009年11月25日交辞职。 2、当时我劝说年底难招人,等新人来了就放她走,当时她是同意了。 3、2010年1月31号,她同一班次的同事违反店规,当场辞退了;结果当天她以提交辞职书超30天不批走为由中途开会离场。2010年2月9号接到劳动局书面通知要求3月4
我是一名来闽打工人员,我现在所在工厂的基本工资550元应怎么办
我在这个工厂工作了5年去年才涨一次工资80元,而其作的人竟然涨了160甚至320元,这很不公平,我应怎么讨回属于我的那份工资
我是一名打工仔 2010年2月份进入一厂工作,后因工作不合适在2010年6月25号经管理生产的主任同意后离厂因其厂2010年初才建立制度不健全没人要求开离厂证明当时也没有签劳动合同我按厂里的规定在2010年7月1号拿到了5月份的工资但是当我在2010年8月1号去拿6月份工资时老板娘却告诉我要年底再说 ,去找生产主管谈,他说给问问
公司个别高层对我不满,于是辞职,期满一个月时老总却不签字(这中间公司找来找去还没找到顶替的人,说辞职要2到3个月才成),拿不了工资.因另有其它事,于辞职期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先离厂了,等忙完回去时,老总说我以前工作损失了多少多少,不能拿了.请问:我可以拿到工资吗
我在工厂做了一个月,然后我就对老板说我辞工,他说招到人之后我在走,不然现在走工资只按70%算,我就答应了。这两天招到人了,我说我要走,但是老板还要叫我做几天,并且工资也只有70%,请问我该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
2005年7月份,苍山县第三中学25名教师自行跑关系分别到苍山县第一中学、苍山县第二中学、苍山县实验中学工作,此间各方校长均签字同意调动,并且均安排教学工作。之后,苍山县教育局以没经教育局同意为由强令返回,且发文扣发工资。(注:苍山县在此之前的调动均是双方校长同意后,教育局办理手续即可)。为此苍山县第三中
我在一个厂做了一个月,因为工资低 所以我不想做了 找了一个新厂,是按照劳动法算的,我没有辞工 就进别的公司了 要是我回去直接辞工他不批怎么办 ?会不会不给我工资
由于制作工资表的同志一时大意,为一位辞职人员多发放了3个月的工资,请问如何依法最后。如果辞职者不愿主动退回,我们单位该怎么处理。谢谢
我的一个朋友在一家公司做财务工作,近期她快要急疯了。原因是10月份已离职的七个人的离职工资,他们离职时已进行现金结算,但11月20日发工资时,他忘记为其备注工资已结算,财务部重新又为他们发工资到农业银行帐户里边,但这几个人,有的都已回山东老家了。这种情况该做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