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臂丛神经损伤导致手臂上半部分举不起来,需要几个月才能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机构是由保险公司决定还是交警大队决定?
交通事故所致,算是肢体神经受损,需要6个月吗?
我的案子是这样的,9月中旬我们机动车与顺行骑自行车人相撞,具体情况是对方突然左转弯至我们车前后又突然停下,导致两车相撞,对方右股骨骨折,应该是加钢板的治疗,对方起诉我们并申请财产保全,我们应该是下午3点开庭,但直到当天上午奖金12点才接到法院通知开庭延迟,理由是对方要做伤残鉴定,请问这样的事情是否合理,
公出住在酒店,由于酒店洗面盆不牢固导致腓肠肌韧带割裂和腓外侧感觉神经断裂,出院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中有一条是:医疗终结后30日内进行作残鉴定申请。那么,我老公是8月25日因烧伤工伤入院,住院期间认定的工伤,二月后,10月26日出的院。现在家进行一些辅助治疗,请问他的伤残鉴定应是在什么时候呢?
我是今年夏天受的伤,单位已经在劳动局已经做了工伤认定。现在我想做伤残鉴定,可是劳动部门说现在太早,要等到来年把我的钢钉取出后才能做。请问法律上有没有这方面的时间规定。我主要是怕拖的时间长了有些事情不好说了。谢谢大家。补:我是把腰椎摔坏了,打有钢钉。还有一只脚的距骨骨裂。
交通事故进行了2次伤残鉴定,2009年11月第一次鉴定时,有一处伤残不适合鉴定,导致2010年10月进行了第二次鉴定,那么,原告误工费计算至何时?是2009年11月?还是2010年10月?法律依据是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