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某公司签署试用期3个月的协议. 在第二周的时候向公司口头提出辞职.因交接和手里任务的原因口头协商延迟一周办理离职.该周已完成工作的交接,且正常办理离职.当时在公司填了一张辞职表,也正常审批完成,老板同意我可以离开了,我才离开.当时为开离职证明. 但公司说工资的结算要到下个月15号统一发放.但如今都到25号了.公司为做出任何响应. 发电子邮件给老板催工资..老板反而回复说如果我要走司法程序,那他就请公司律师和我清算我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并且明确告诉我,离职人员的工资要2-3个月才能结算.. 问题1:要多久才算拖欠工资 问题2:该公司所属成都市武侯区,请问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3:老板给我的答复中,说要请律师给我结算损失.我未损坏公司任何公物,在产品开发过程中也是按要求行事,并且在离职前是正常交接,也有交接人的签字.难道说这损失是时间上的损失? 问题4:辞职后,我去了云南工作,但这边工资拖欠的问题,我又请假回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走司法程序,请问额外还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我试用期期间,提出离职,13号提出的,18号走的,但手续未全部办好,因领导让我全部移交下一个人,但下一个人已经签字了,领导还是不肯签字,我因找到新的单位,后来就没去办离职,请问这种情况能拿到工资吗?
在试用期,公司因没有完成工作为理由单方面解聘,还拖欠工资。我要求解除合约时结清工资,公司没有同意。而且招聘的公司和签试用期合约的公司不是一家公司,签订的合约也没有给我一份。公司单方面解约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请问该怎么办?
合同上面写的是两个的试用期,现在将近4个月了,还是发试用期的工资,违反劳动法了吗? 每个月还无辜拖欠工资达到15天以上,发工资都是现金,存在偷税漏税现象,发工资时让我们签名的公司台头是两个公司的,一个现在公司名字,另一个是别的公司名字,一个公司台头下发2000元,另一个发1000多元,进是之前是说出差有出差补贴
2010年12月31日到深圳佳捷物流有限公司上班,签了含试用期6个月的三年合同。合同上标明工资在次月15日发放。在2月28之后因为工作地点变动而离职。已提交离职报告。到今天3月21日都没发2月份的工资。是否算拖欠工资,其公司1月的工资也是在2月20号后发的。此公司办公地点在北京可是上的是深圳的保险,是否合理。合同标明一周
规章制度写每月30%工资年底给,试用期合同写给全额,我现在试用期内对公司不满意离职,剩余的30%能拿
本人是南京的,在南通工作一段时间,实习期内(协议签3个月)对公司不满意于是辞职,公司工资每月支付支付70%的工资,走的那天,老板拒付一个半月的工资,及之前一个月剩的30%工资,公司规章制度说每月30%工资留到年底支付,若半路离开就不支付。但是我实在实习期内辞职和离开的,试用期合同上写:“按事先约定工资为****元
试用期内已离职!要求我赔偿一月前经济损失,扣除我工资,试用期未签订任何协议
试用期内!本人已经离职了!工资没有领!主管打电话来说一月前货发错了货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但是责任不是我一人造成的.要求我赔偿扣除工资!离职是属于自愿离职!在试用期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请问公司有没有权利扣除 我工资
试用期满,老板未按试用合同按时转正,然后离职时没有按照试用期合同约定离职,老板扣发20天工资是否合法
我8月底入职,签了一份试用期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从8月26号至9月30号。十月份后老板并未按照试用合同转正,之后我也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离职。现在情况是10月份有20天工资未发,请问这是否合法。如不合法,如何讨回欠薪。
试用期内自愿离职,未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在试用期内离职,未签订过试用期劳动合同,老板要求我做到年底结工资,我表示试用期内离职只需要提前三天即可,结果不发工资,请问,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要怎么做?
第一天来公司老板告诉我,试用期满以后,如果我要辞职,需要归还试用期工资,不辞职就要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当天公司已经将我的毕业证扣下,现在我的试用期快满了,但这期间公司没有和我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我如果想辞职并且要回自己的毕业证,需要归还试用期工资吗?
试用期间离职给老板说过的,他也同意了的,问他结算工资,他说第二天去结,可第二天他打来电话说他不在公司,改天在了通知我,却一直没等来电话,打过去问他,刚开始还找各种借口敷衍说忙没时间什么的,后面直接说就是不给了,爱怎么样怎么样。向劳动局投诉,劳动局的问了情况后说因为我没有和他们签有合同,没有公司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