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本人是公办教师,家属是农村人,98年二轮承包时我的家属和我的儿子分到责任田约4亩多,这4亩多田都落在我家属的名下,底根现在还在村部,有据可查。但这10年中我家属没去种田,是我姐姐种植的,我们没有给她任何口头或书面承诺。今年三月份我家属要田种,对方提出要半亩地,我从亲情方面考虑,在我家属不在场的
本村村民转让自家房屋,由于是集体土地顾不能办理土地证的户名转让。所以双方只签订了房屋的转让协议,并另外签署了授权委托书。注明该房屋日后如遇到政府拆迁时,出售方已全权委托购买方办理并领取拆迁赔偿费用。 请问这种情况购买方可以领取拆迁的赔偿费用吗?? 另外该如何正确的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以免日
租赁村里的土地,修建的用作厂房的房屋。不经过村委,土管两个人私下钱的房屋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吗。
我们这儿是一个工业园区,土地是以租代征的,这和村里 土管签有合同,这样的房产拥有者有哪几种权限?对方在此处有一房产,现在他自己用着。他欠我钱我如果起诉保全的话,他不经过村委 土管和别人私下钱的房屋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吗(怕他转移资产,私下签协议将日期提前) ?我起诉保全的话是不是必须要拿到能证明房产是他的
杜政全与王得富因房屋重建立下土地转让协议。 现在杜政全反悔,强行铲除兑换后我土地上的小豆,强行种上玉米。他(杜政全)因现在以“土地涨价”为由需王得富再补偿其四千元人民币.因上述协议缺少村委的章印。我想问下就是此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是否得补偿杜政全四千元人民币,如果引起民事诉讼我该怎么做?协议如下:
买只有购房合同并且还在做按揭的二手房,我应该怎么签订转让协议来保护我的利益?还有什么好的办法呢?
前几天我跟玛雅中介签了定金协议,欲购买一套只有购房合同还正在按揭的房子,约好这几天签转让合同,定金协议内容如下:总价65万,包括合同更名及中介费用,签合同当日付首付款39万,用于卖家还贷(在中介监督下),一个月内再给卖家账户付26万并冻结起来,签转让合同后便进行物业交割交房,此后出现的相关费用归买家,等我
刘某通过拍卖方式合法取得A地的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地类为仓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刘某取得土地后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将A地划分为铺面地出售,非法获利千万元,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