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行为是 ------ 滥用职权...............
情况是 我们是普通老百姓,没有官场(关系)背景。亲戚在机关任职期间犯了错误,案情属于俩个人同案,同案另一位是单位有行政权领导级别的,而我们只是单位一名普通办事员(当时是合同工,不是国家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听从领导(同案)安排参与违规为他人办理(修改)了相关手续,整个操作流程所有(修改)手续都是经过领导审核审批签字后生效,最后被认定造成国家税费流失将近上百万元。 检察院审查结果:同案犯在受贿金钱3万的情况下违规行使职权为他人审批办理(修改)手续,致使他人从中牟利金钱上百万,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而另一位只是普通办事员(其权限仅是负责接收.整理打印.传递文件等基本工作)没有任何利益与好处的驱使,而且不知后果有多大严重的情况下做了一些必须做的文件整理工作,法院以违规操作.超越职权.构成犯滥用职权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有期徒刑3年,显然所有责任都在他,犯错固然要惩罚,但是要视情节轻重.主次之分法院这样判对我们弱势群体太不公平了。 当然检察院审查时口供被人误导,律师所题几条意见一条都没有采纳,问题是为什么俩同案犯要分开审判。我们是弱势群体,即使当中有.......,根本也无处伸冤。我们上诉中级人民法院能否讨回公道?请有能人之士为我们站出来指点指点。谢谢!谢谢!谢谢! 还有一个不明白问题是 判决书里有一段落是 法院以:在工作操作过程中(当时还只是合同工)办事员是所谓的属于“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符合渎职罪的主体要件,因此才构成定滥用职权罪,我请问律师整个事件如果双方是属于委托方式是不是要明确的签订(委托书)行为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问题补充: 上面最后一个段落就已经基本上体现出法院判决的唯一理由,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也体现在这里了。 =真正的------滥用职权?
请问隔壁晚上10点后发的声音很大算不算扰民行为,有什么办法呢,可她还不承认,说即使因工作不同而造成的也是她的权力,别人管不着,这是一个高级知识分子说过的话。
案例如下:A无意中拾到B的卡...A在ATM中提出B1500元钱.... A把钱归还给B A还会受到什么惩罚... 问题补充:是B报警查到A后..A归还B钱....
我朋友是跑黑出租的,有人租他的车去抢劫,他的行为属于什么样的性质,会承担什么责任(会被判刑吗)?他还
我朋友是跑黑出租的,有人租他的车去抢劫,他的行为属于什么样的性质,会承担什么责任(会被判刑吗)?他还是乙肝大三阳患者,可以办取保吗,成功率是多少?
我是一个吊车司机,夜间作业无意碰到了高压线,致一人重伤,我这属于什么行为?该付什么样的责任?
我在一苗圃装树,上面有两道高压,从下午三点左右开始工作,当时能看见也很注意,到了晚上九点左右,由于视线不清也没指挥人员无意间碰到了高压,致一人重伤,本人没什么事,事后责任分成我该付什么责任?
我想知道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挤占、滞留和挪用国家助学金的行为?挤占、滞留和挪用的分别解释,像比如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流失比较多,原先属于这些学生的国家助学金,无法联系到学生,助学金就发不出去,那么剩余的这些国家助学金怎么办?发布出去的助学金留在学校的账户里,算不算是滞留?
为了证明对方存在婚外恋行为,司法实践中什么样的证据能够被法院认可?
为了证明对方存在婚外恋行为,司法实践中什么样的证据能够被法院认可? 如何理解婚外恋行为的报警记录?
为了证明妻子存在婚外恋行为,司法实践中什么样的证据能够被法院认可?
为了证明妻子存在婚外恋行为,司法实践中什么样的证据能够被法院认可?
单位以前性质为集体,且为工人缴纳了养老保险,但若干年后,单位改制,现单位负责人均不承认以前缴纳了养老保险,因索要无果,为讨回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同事们在工厂门前静坐,但却被当地派出所抓走,请问派出所的行为是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