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签回原地,正好不久后该村有地地赔偿问题,请问我是否能向其他村民一样能得到土地赔偿金
请问再婚妇女所带的子女是否和自己的继父与母亲一样,在当地村里拥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母亲再婚后,带我一起嫁到继父这边的B村,本人的户口全随母亲由A村迁至B村,但村里却是对我不公,A村村民所能的享受的权利我一概无权享受,可所尽的义务全都要尽。只因我是母亲所带过来的子女,所以村里给村民都办了医保卡,只有我村里不负责办理。年底村里分钱,也只有我一个无权享受。起初我连选举权都没,我继父不服,上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因为当初入学时考虑不够全面直接将户口迁至了大学集体户口。但是在大四快结束的时候家乡开始征地。村委会以我的户口已不在本村为由,拒绝分配给我征地赔款。不知道国家有没有出新的相关政策或者规定,对于我们这样的情况有没有获得赔款的权利?另外,好像从2003年起,国家对于大学生户口迁移的已经不具
我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上面的地址不一样,要想把户口迁回原籍是否可以?
我是09届在邢台毕业的学生,2010年1月中旬份刚把户口从学校时迁出来,并且老师说只要户口迁移证上写完整即可把户口落到原籍,报到证没有关系,所以户口迁移证上已经写好去原籍,但是回家办理的时候派出所要报到证了,但是我的报到证的写得是河北省人才,所以家乡的人事局说是去太原人事局盖上章再到长治市人事局盖上章就可
比如诺基亚有款手机型号是8210,如果有人注册了8210这个商标也是用在这类通讯电子产品的,是不是诺基亚再用8210就构成侵权了?谢谢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承包户中有子女通过“蓝印户口”迁往设区的市,母亲仍为农村户口,现在户口所在的村小组成员未经该户同意,将本来在该户子女名下的土地以收取现金的方式卖给了另一村民,请问该户是否仍可拥有属于子女的土地承包权?其小组成员的行为是否合法?
老师您好! 现有一疑问向您咨询: 我本人是杨凌人农村户口,现在已经结婚4年,丈夫大学毕业在西安上班,属集体户口,因此,一直未将户口迁出,现在我们那里进行城中村改造,土地被征用,我做为家中的养女,父亲一直偏向两个儿子,告诉我这次拆迁安置,我作为出嫁女,是没有权利享受土地补偿费和拆迁安置房的,但就我了解
我是2005届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 因2008年12月份因病休学, 后由于身体不适自动退学 。但是本人一直在老家所以没有办理退学手续 ,按照正常我已经毕业了。 声明休学的一年里我没有缴纳学费 ,现在户口还在学校, 学校的相关部门就是不给办理。 他们有权利这样做吗?
因家里不同意双方结婚拿不出户口本(和家庭协商过无效),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能否办理结婚登记?
上海斯户主不让新生儿户口报进去,户主是否有这个权利,怎么样才能把户口报下来
母亲上海人,父亲山东人。。。把宝宝的户口报到妈妈这里。宝宝已经过了1个月了,多次协商户主就是不肯宝宝把户口报进来。到派出所问派出所说户主不同意新生儿就是没办法报上来,这个推那个那个推这个。我这里想问的是户主有权利禁止新生儿户口报下进来吗?通过何种法律途径才可以让宝宝户口报进去,派出所不给新生儿报户口
我妻子84年出生,出生时家人将户口安在当地一家农场(是非农)户口,2001年农场倒闭户口转回村里既是农村户口(户主是其母亲)。03年我妻从学校毕业即时农村村民,但当时村委员会说我妻是女性要外嫁既不给土地、也不给村合作社(成立于99年左右)的股份。这种情况至今我妻未享有农民的权利,可否了有相关法律帮我妻取的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