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名下有两套房产,均为父母婚后购买,两处房产证上都只有父亲名字,父亲将其中一套房产过户给儿子,是通过房产中介办理的过户手续,缴清相关税费,有双方买卖合同,但实际上父亲是无偿赠予给儿子的,没有收取任何购房款,现房产证已办妥,请问,母亲或其他兄弟有权追回该房子吗?虽然房产过户手续已办妥,但并无交易事实,这会成为母亲或其他兄弟追回房子的依据吗?
父亲名下有两套房产,均为父母婚后购买,两处房产证上都只有父亲名字,父亲将其中一套房产过户给小儿子,是通过房产中介办理的过户手续,缴清相关税费,有双方买卖合同,但实际上父亲是无偿赠予给小儿子的,没有收取任何购房款,现房产证已办妥,请问,母亲或其他子女有权追回该房子吗?虽然房产过户手续已办妥,但并无交易事实,这会成为母亲或其他子女追回房子的依据吗?----问题重点是小儿子是没有给过任何购房款的,名义上是买卖交易,实际上是父亲无偿赠予给小儿子
现在是这样的,我是女方,我男友家里有套房子,一室一厅,不满5年,且有贷款50W未还清,女方家有两套房,女方父母想用其中一套和男方换,因此卖掉一套,换大的房子作为结婚用,那么男方的房子怎么给我父母最划算?或者说如果不去名字,不发生产权更改的情况下如何证明这个房子是女方父母的?女方父母该如何维权,两个都是婚
婚前男女共同付的首富,因为男方公积金还贷,所以房产份额男方65%,女方35%,那结婚后,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房子是丈夫婚前买的,房产证是他的名字,首付是他出,我想问结婚后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后房子就属于共同财产了吗?首付那部分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牵涉离婚,财产分割时我是不是还要掏首付的一半给丈夫。?
我跟老公结婚5年。现在我们准备买房。但是全款支付,老公的父母给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是我们给亲戚借的。房产证只写了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他父母的钱也是老公写了借条的。我想问。这种情况要是以后我们离婚。这个房子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如果在房产证发下来之后再加上我的名字,会有法律效用吗?
父母出资首付,按揭也由父母偿还,保留转款凭据,房产证为我个人名字登记,已与父母约定,首付款及所有按揭还款均为父母对我个人的赠与。婚后房产证若加配偶名字,如果离婚,配偶是否有分割财产的权利。
婆婆出钱买了300万的房子,首付200万,贷款100万,但由于限购问题,房产证只能写我老公的问题,贷款需要出具我们俩的工资证明,听说婆婆要开什么母子证明,是不是等于离婚后房产跟我一点关系没有
我和老婆认识一年了,在领证前老婆家就要求在房子上面加上她的名字再结婚,因为这房子是父母付的首付,而且房贷也是父母在还,所以我没有答应她的要求,前几天我们去领了证,第二天老婆非要我去把房产证加上她名字,因为我的房子是按揭,现在没有办法加上她名字,所以她就拉着我去公证处做了财产公证,上面写明了这套房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