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一间店面房子七年前租给别人开烟酒店,租赁合同每年一签。因为是周边村里的人就合同写着很简单。写明甲方租给乙方位于哪里的房子一间,合同2008年10月20日到2009年11月19日,租金多少,半年一付,还注明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对是否还要续租下半年需要提前通知。之后就是双方的签名。 现在房东不想继续租给那个房客,曾
因工作需要,在单位附近租赁了一住房,月租金500元,跟房东口头约定租赁一年,并缴付一年租金6000元和押金800元,住十天后,因特殊情况不再继续租房。起初房东不同意退租,后与房东协商后,他要求支付其2000元,租了十天却需要缴4个月的房租,这个数额合理吗?问房东应该退还我租金和押金吗?支付其多少才是合理金额?
两层公建房,承租方甲将一楼出租给另一商家乙。合同未到期与房主协议解除合同,房主同意,房主与另外的承租者丙签订租赁合同。但一楼分租的商家乙因合同未到期拒不搬出,因为本年度的租金乙缴纳给甲至合同到期后的两个月,并要起诉第一承租方甲,依据是当时的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甲在转租过程中,造成乙的装修及营业损失由甲
我跟中介签订的租赁合同已到期,并且我在30天前就已通知收回房子,不再续租。但现在租户要求延期交房,合同上写的是如果租户要求延期交房,必须提前通知房主,延期不超过2个月。其实当初签合同时,我也没太在意这条,我想合同到期我就有权收回房子,不同意延期就行了,没想到真让我碰到这种人了,他要是赖着不搬怎么办?另
去年一月中旬租的房子,签了一年合同,住了半年后,中介要把房子退还给房东,说是房子不赚钱了,一个星期内要搬出去。请问律师这是违约吗?他们应该予以赔偿吗?我问他们违约金的事,他们笑笑说,你去要吧!那个口气,感觉就是去了也是白去。
一套门面房租给承租人甲,合同签的是3年,今年10月1日到期,由于承租人甲在合同到期前几个月就说到期后不租了,我便与另外一人承租人乙提前签订了合同,合同期从11月1日开始。10月1日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甲不愿意让房,已拖延至今,而在与承租人乙签订的合同中,到期未交房,我需要付承租人乙违约金。求助,我现在该如何办,
各位律师好,门头房到期后,租赁房客赖着不交房租怎么办。我有什么法律政策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情:我租赁给乙方的门头房已经到期,乙方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私下里转租给丙方。按我和乙方合同上规定乙方要转租必须我和乙方,丙方3方面谈,签合同才有效。并且我还必须向乙方和丙方按当时的行情涨房租。但乙方和丙方没有经过我
商铺租赁到期,租户拒不搬出。合同期为一年,明确到期后自动中止合同,并提前2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不再续签。到期后对方提出装修过,要经济补偿,为借口拒不搬出.(合同中并没有装修补偿这一条)请问在多方职能部门(物业\社区居委会\司法所等)协调无果的情况下,我可以请人强制让他搬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