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在一新开商场内租赁一间店铺,以固定月租的方式签约三年。因我司顾客群体较为特殊,在接手店铺以前,曾就我方因季节而对经营时间有特殊要求这一问题反复确定解决方案,当时负责与我方接洽的招商工作人员答复是:由商场专门指定一条通道为我方顾客通行,但需要有我方工作人员陪同指引,并承诺完全可以按这种方式解决我方因商场营业时间而产生的顾虑。到我方正式装修好并搬迁进来之后,就此经营时间问题再次提出解决需求时,商场让提交一份书面涵件,走过流程审批后就可以执行。等待这份文件的审批四个多月后,将迎来我方营业项目中其中一项的高峰时期,我方再次审请商场批示。得到的答复还是说还在走流程,让再等等。结果从其他商户处了解到的是,商场的运营管理最高执行层全部换人了,该项审请不被允许了。此项问题直接带来的结果就是,因商场限时让顾客入内,导致我方会员过度集中,等待过程拉长投诉率与流失率直线上升。每次追问到商场相关负责人时,都是说让交一份审请试试看,不保证能解决。在此期间商场不断有一些对商户的新要求出台,而且是强制性的,不配合就以违反商场管理为由来进行经济处罚,比如要求各商户提交内店会员/优质顾客的姓名生日与联系方式等信息,要求商户每天定点提交店内营业数据(有些商户与商场签的是固定租金,有些签的是固定租金与提成扣点,有些签的是固定租金与提成扣点取其高)。甚至还到各店内查看商户的收银系统并要求拍照留档。我方进该商场快一年时,有商场的招商工作人员来找我方洽谈迁店问题,原因是商场有新的规划。后来因商场提供的商铺位置与搬迁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而拒迁,却被商场运营部某工作人员通知说,如果我方不搬的话,将会在合约期满时不考虑续签。此后因商场不断有新的对商户的管理规定出台,再加上楼层管理人员更换频繁,处理问题比较固化,导致时常与各商户工员产生摩擦的事件。对我方尤其明显,近期鉴于我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把店内一个经营不理想的项目区域撤换成另一个新项目,装修之前还向商场提交过装修审请,商场并未反对。现改修已经完成并已经开始推行新项目,商场却以该项目不在我方与商场签定的合同经营范围而被要求撤除。请问该商场是不是真的有权力要求商户这样无条件的配合它的管理?是不是有权力限制每个商户的经营范围与内容?
在电费缴费单据有问题出现异议,还没处理清楚之前,商场是否有权停用商户的电?
在电费缴费单据有问题出现异议,还没处理清楚之前,商场是否有权停用商户的电? 因此而造成店铺损失的应该由谁来承担?
您好,律师!我大概跟你说下事情的经过发展…我们是商场的租户,由于商场一直未完善,与当初的约定也是南辕北辙,天天在装修搞得我们无法经营,停业一天收到通知,我们也写了报告交上去,说当前环境不适合经营,所以停业…结果三天后商场把我们的货物橇柜全部盗走了,我们报了警,警说:不属于刑事,属于商业纠纷。请问律师
和一个网友在微信文爱,后来我主动删掉了漂流瓶。对方也是第一次文爱,我也是,双方都发了暴露照片。万一对方这次聊天后精神失常,我需要负责任吗?
现在的情况是,我现在已经一无所有了,原本准备喝百草枯自杀的。可是居然被我看到让我很恼火的事,我父亲发信息给我老婆,让我老婆也不要理我。因为我赌钱、我知道一讲到赌钱,个个肯定认为是我的错,不过也是确实。但我始终认为与我父亲拖不了干系。赌钱的原因,在去年的这个月份,因为我老婆怀孕了,我没钱让老婆去医院做
近期中原区宋庄村拆迁,在与同住一户的亲戚分配财产的时候,发现老人的宅基证总共5分,(老人没有去世)亲戚家占3分我家只占2分,我与亲戚家的关系一直不好,但稀里糊涂的签了拆迁协议。事后才明白了回来,几次去村委会说事但那些领导来回踢皮球 ,事情一直得不到解决,最后村委会叫亲戚家来,却发生了口角甚至动了手,最后
我在商场洗手间滑倒脚扭伤,在家修养半月,商场当时陪同医院医治后就没再理睬,我可以向商场索要哪些赔偿吗?如果商场不予理睬我怎么办?
A是一家服装公司的代理。服装公司在一商场给A谈定了一个店面。合同时服装公司和商场签的。A是法定代表人。A如今要将店面转租给我。商场也规定不能私下转租。A说可以将法定代表人的名字改成我的。请问这样可以吗?
想知道两个单位间的人员借用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参考 比如说是否可以借用,可以借多久,是不是借太久了,会直接跟借用单位形成劳动事实 然后相当于借用单位的员工了?
股东之间因账目问题起纠纷,要起诉法人,我是出纳我需要负什么责任?
公司有5个股东(法律意义上的),因经营不善或说是账目问题导致各股东赔钱,原法人已将股权转让,所有的手续已办理,现在老股东要拿之前账目问题起诉原法人,所有的支出都经我手,我要负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