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家中正好有房子拆迁,现在是数砖块,里面共有1张产证3张户口簿9口人,大伯家5口,我家3口,小叔叔1口,大伯及我家外面各有一套现居住房,加起来共192平米的房子,现在不清楚的是不知道人均面积小于22平米是怎么界定?是按照192平米的房子除以9口人=21.3平米的算法吗? 因去动迁组问,他们不正面回答你,就说了一句,你们外面自己名下还有房子是没有资格,但我们考虑是,我们外面住房是我们自己的事情,现在是国家来要求征收我们的房屋? 请律师帮我说明下这困难户到底是怎么界定的,谢谢了
上海市解决居住特困户联席会议关于调查登记本市人均居住面积4平方米以下困难户意见的通知
1.请问当初福利分房是以家庭为一个单位分的吗? 2.未成年人是否跟随父母一起写入住房调配单范围?
石家庄规划我们铜冶镇为新市镇,我们村要统一搬迁到铜冶镇,石家庄政府发文最高安置200平。可我们村一般建筑面积都在300平以上,这样安置合理吗?另外,市区城中村改造的先例是,每处宅基地安置300平,再补助过渡费40-60万,还有60平米门脸
对于房屋面积小,人口多的,是不是居住困难户的补偿更核算点?还有房屋装潢鉴定不按500/平方算的,怎么叫评估组来鉴定?如何沟通》?
律师,您好。我于2008年结婚至今已近6年,现妻子怀孕7月有余。由于原老房子居住面积比较小,而且户口很多,刚结婚时想把妻子户口加进去,结果派出所说低于人均标准不让迁。目前借住女方家中。现听说老房子快动迁了,想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我妻子和我将出生的宝宝能否享受到动迁政策(我妻子从来没有享受过动迁政策)?
我家动迁,属租赁公房(旧里),现动迁组说租赁凭证上的灶间、阳台、晒台搭间(由房管所搭建),都不算居住面积,应该这样计算,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