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农村的,我父亲85年跟他叔叔买了一间泥房,这个房子是曾祖母的遗产,并且没有土地使用证,他叔叔户口已经迁出,是城镇居民户口。因为都是亲人,所以当时也没有签订任何合约。后来房子成了危房,父亲就把房子拆了,一直空闲到现在,他叔叔也清楚这些事情。可是我们这里要搞新农村建设,他叔叔却一口否认当初的事实,不承认卖房了,因为没有合约证据,我们现在不知道怎么办,还恳请各位律师们,指点迷津
张波(本人)男28岁 籍贯陕西省宁强县巨亭镇黑水村一组合法村民,兹农村户口!(附:本人可提供身份证。户口本) 张汉鼎:本人大爸,籍贯陕西省宁强县代家坝镇,兹居民户口,退休公务员(去逝) 张清源:本人二爸,籍贯陕西省宁强县汉源镇,兹居民户口,退休公务员 张清泉:本人三爸,籍贯陕西省宁强县汉源镇,兹居民户口
我家是农村的,现在自己家老院想盖房,可是和邻居家的宅基地有了纠纷。老院子是旧社会时留下来的,2家的土地证应该是在80年代发的,当时也没注意这。现在准备盖房,引起了纠纷,别人家土地证的面积已经进了我家的老院房子里,但现在是我家的房子还在,实物还在那放的,因为有纠纷,土地局也去过多次,嚓看实际情况,也承认
我家的房子已经是危房了,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现在想把老房拆了重新盖房,可村部说需要交钱,好像说是要3000块钱才给盖,收钱的名义也没个名,并且交钱后也不给开收据。我就纳闷了,这老宅我们家可是我爷爷辈以前就有了的,现在才来要钱,请问我们家需要交这个钱吗?有什么国家规定的相关程序要走吗?
我岳父有兄弟俩人,一个在农村(乙方),一个(甲方即岳父)在79年将户口已经迁入城里工作。为防止以后父辈财产等问题的争执,我岳父的父亲与79年还健在时,将家产由兄弟俩人平均分配,并签订兄弟协议书(有字据、兄弟俩人及证明人签字)。现在,我岳父的弟弟(乙方)已去世,房子由岳父弟弟的儿子居住,由于当中老宅基地房
我是安徽肥西山南李桥村新农村建设拆迁户,老宅基地房屋倒掉了,拆迁房屋补差没有我可以理解
我是安徽肥西山南李桥村新农村建设拆迁户,老宅基地房屋倒掉了,拆迁房屋补差没有我可以理解,想问的就是拆掉的农户在外租房都给租金,可我没有,这样合理吗?(户口,田地都在拆迁地)
您好,我是阳泉市一个村庄的农民,我们家拥有一处老宅地,只是时间长没有去维护。如今别人在哪里准备建筑而闹纠纷,我们村长说,我们如果半年内不开工,他们就要以村里的名义收回,我想咨询有没有类似的法律。(注:老宅地有国家发的有关证件)
你好,我家房本(1992年)的上面写着东面:主体外是卞家,而他们家写的是:主体墙外是张家(我家)。而我家主体和墙是并齐的,我听我爸说以前墙是按伙墙商议的。现在他说墙是他的,请问他说的对吗?如果是他家的我如何挽回呢?明明是伙墙咋变成他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