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我父母05年协议离婚,当时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因为考虑到居住地可能拆迁问题,所以户口和承租权都没有更改。这套公房是父母结婚后,父亲单位分配给我们家的,现在只有承租权,没有买断产权,户口只有3人,即父母和我,我已成年,常年在国外。
现在父亲突然提出要卖掉这套公房,而且将不平分所得款给母亲,还拿出当时离婚协议他所写的,“离婚后女儿归女方,女方自行解决住房”,可是这条他写在离婚协议交上去的时候我母亲并没有看到也没有签字。我母亲有残疾,已经提早退休,没有工作能力,生活自理也有部分问题。现在问题是我母亲现在是一套产权房的名义产权人,是我父母结婚之后,外婆当时买了一套公房的产权,其实是给我母亲的弟弟居住,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产权人只能填写我母亲,我父亲也知道这件事。现在我父亲以这套产权房为由,提出强制让我母亲的户口迁出,只会在卖房之后给一点点补偿。
在我看来,我们的住房应为他们夫妻共有财产,不管他卖出所得多少,理应给母亲一半。母亲的产权房是当时外婆约定好只放名字,但实际是舅舅一直在居住的。请问父亲可以申请对这套房子进行财产分割吗?
我父亲这样做是否合法?现在还有没有可能上诉推翻离婚协议,重新争夺房子承租权?
谢谢陈律师的答复!那可以提出重新处理承租权啦。因为承租权在父亲手上如果他要卖,那母亲还能争取补偿,如果他就是不卖又要赶我妈出去就麻烦了。
其实几个月前家里已经在商量要把母亲名下那个产权转给舅舅了,毕竟是外婆买给舅舅的,也一直是他在住,我们根本没有住过那个房子。但是出现这种情况,如果现在再转产权会不会被当作是私下转了共有财产呢?但当时那个房子本来就不是买给我们家的。。
麻烦各位拉!
离婚协议中对房屋所有权和孩子抚养问题是这样定义的: 男女双方共同购置的一套房产同女方和孩子共同所有,女方占25%, 孩子占75%. 孩子上大学期间的费用可以由卖房产的75%支付。 男女双方都已再婚,女方提出房子过户,不卖房子,要求上大学费 用一人一半,由于男方现在因无能力支付孩子上大学的费用,不同 意过户,
婚前我购买了一套房子房价为70万,当时自己首付了40万,30万按揭中,结婚3年半以来,从结婚起老婆开始怀孕,生小孩,一直未工作过,都是我一人工作养家。目前房子刚刚转让出售成功,房价成交价格为110万,除去支付给银行剩余的贷款20万后,我手头拿到90万,另外当时首付的40万中的30万是问亲戚借的,也就时婚前借的,都无书
协议离婚后 男方将公房无产权房分给女方,若要房改或拆迁 房屋还属于女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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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前妻离婚一年了,一年前为了跟她离婚,我跟她签了一份协议,主要注明的是我们当时住的老房子归她暂住,直到她找到新的住处,结婚或房子拆迁。现在她的意思是不想搬走了,想占下这个房子说是我作为对她的补偿。房子的产权是我母亲的,当时我跟前妻签这个协议的时候我母亲也不知道。现在我又要结婚了,我想叫她赶紧搬走
一男性离婚后一直将女儿判于前妻,他孤身居住在姐姐家中十年,直至生病死亡,临死前叫来两个朋友和女儿还有姐夫在身边,口头遗嘱定下将他的两万元保险金和存折中的两万元交予女儿供其上研究生,剩下的存折钱和抚恤金等交予姐夫,偿还生前得病做手术亲戚朋友凑的钱(当时只是记录没有借条)。现在女儿和姐姐要打官司,要他父
最近一两年我和老公经常吵架,有很多原因,主要原因是因为我不想他每天晚上4点回来,我发现他出轨了,但没证据.今天他跟我提出离婚,我们俩有一儿子.他说需要什么条件,随我开.我想咨询一下要多少钱才算合理呢?
一男性离婚后一直将女儿判于前妻,他孤身居住在姐姐家中十年,直至生病死亡,临死前叫来两个朋友和女儿还有姐夫在身边,口头遗嘱定下将他的两万元保险金和存折中的两万元交予女儿供其上研究生,剩下的存折钱和抚恤金等交予姐夫,偿还生前得病做手术亲戚朋友凑的钱(当时只是记录没有借条)。现在女儿和姐姐要打官司,要他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