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现在单位有分房,我现在再婚,老公已有一套福利分房,我可否还能享受。 谢谢!
父母的福利分房当年是每月交房租的,也就是租赁形式,母亲去世父亲再婚后开始房改,父亲和继母共同低价买下当初的福利分房,房主名字是父亲,此房是否还属父亲的婚前财产?
单位在让个人缴纳公积金时,说是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没有享受福利分房政策的人员单位补贴23%,而此日期以前参加工作的按11%补贴,说是享受了福利分房政策了,但以前从来没有享受过此优惠政策,是不是也能享受单位23%的补贴呢?盼回复,谢谢。
我是长乐长限村民,现在遇到法律问题,向律师咨询一下,希望哪位热心的律师能在百忙之中,给予解答,不胜感激! 事情是这样的,我岳父母是长乐长限村村民,早年岳父参加铁路工作,把户口迁出,退休后回原籍生活,于08年底把户口迁回长限村,当时村委会以不签不享受集体福利的协议就不同意他们把户口迁回拒绝,由于当
我是一名军人,2008年大学毕业后直招入伍,原是农村户口,现在村里分房子,按户口每人可享受20平米的优惠价,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可否享受村里的待遇
1998年,她单位盖起了一栋住宅,按福利分房处理,我们出资分到一套,2006年办理房产证,写的是她的名字,若是离婚,该房产会怎样处置?
现当地动迂,我要求续分配住房,同时按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房改政策待遇,这次申请享受,而单位乘拆迁机会收为资产,我们无助,都退休职工。单位己转制,产权归属浙江杭州余杭区供销集团公司
我是济南市郊的 我老公是养老婿 有正式工作 我想问下如果我们村里买群众的土地什么的 我老公是否享受跟我一样的福利待遇 我听说有正式工作的 就没有他的待遇呢 请问是这样吗 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他的户口已经在我们村里了
我们村里卖土地我老公是养老婿 有正式的工作还能享受村里的福利待遇吗 听村里的小组长说有正式工作的 不享受待遇 没正式工作的才享受 有这样的说法吗 法律有没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