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相处了近一年,没有登记结婚,但5个月前发现怀孕后按老家习俗举行了简单婚礼,期间男方家为我买了2万元的金饰以及给我家过了1万多元彩礼钱,但男友和男方家人的作为都让我很难接受,我想和他分手,我想把孩子打掉或生下来当单亲妈妈,我不需要他支付抚养费,请问我该怎么做,从法律角度讲我要不要退还他们家为我花
我经过媒人介绍就认识了,我家的都去了她家,她家父母都承认我们的关系,后来就同居,她开店我都去帮忙,现在她说要分手,我给了她10万钱没有凭证可以要回吗,
一对未婚的恋人买房,签购房合同的时候签了两个人的名字,首付款出资比例为3:7(女3男7),现在两人分手了,月供比例女3男7,如果以后房子转让所得应该是女占3,男占7吧,但到时候如果女的反悔,起诉,是不是法院判定双方55分,因为有两个人的名字。如果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现在是不是双方要签订什么购房出资比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