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在10月9日早上问我借了10W块钱,可她在10月9日这天她离婚了【这天她离婚我并不知道】借条是她本人写的,象这种情况可以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而且我也无法证明他老公是知情的,因平时比较相信她就把钱借给她了,可借给她之后就人间蒸发了,后来打电话给他老公才知道他们离婚了。
我问的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我共同起诉能胜吗?
请问她们收养的小孩合法吗? 她们的收养证和出生证是在她们离婚以后办理的,符合法律条款吗?如果没有法律效果,他们领养的这个小孩有没有权利继承继父的财产(继父已病故)。
在2001年我和律师在民政局查过收养资料,当时办这件事的工作人员说某某某和她的丈夫刚领到了收养证的同时某某某又和另一个丈夫来民政局来办准生证,那时工作人员就发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因为某某某和她第一次带来民政局的丈夫在1998年就已经离婚,领到收养证的时间是1999年6月,那么说她在领到收养证前又和后来
我的妻子有了外遇,而我一直蒙在鼓中,更为可耻的是,她利用我对他家人的爱,骗我说她的父母要做笔小买卖(当时她的父母确实在做一笔小生意)需要10万元,和我商量到银行贷款,并因此我们找了4个担保人,谁知道这10万元她却偷偷给了她的情人,并且没有借条,现在我要与她离婚,我想请问律师,如果我们离婚后这笔贷款她的情
婚内夫妻共同签字的抵押贷款和没有抵押的签字贷款如果离婚时协议上写明所有共同债务都由男方偿还,并且男方也同意这个决定,在协议上签字。那么以后这个债务问题和女方还有关系吗??
35岁的丈夫和一个40多岁女人关系不清不楚,老女人曾经告诉我她怀孕了。丈夫经常在老女人家留宿。丈夫借了他12万,并打有2张欠条,可两张欠条上债主名字写的不一样。丈夫经常赌博,背着我还欠别人40万。丈夫和我离婚了,离婚协议上写着个人名下的存折和债务均与对方无关,共同财产和孩子归我。 丈夫失踪了,老女人找我要钱。
张先生与陈小姐结婚后,陈小姐用个人工资储蓄给自己买了一份分红保险一次性缴费,投保人被保险人均为其本人。张先生根本不知道此时。现如今两人打算离婚,陈小姐想咨询这份保险属于其个人财产吗。如不是要她要怎么做呢。帮忙求助。
再婚后的给前夫的补偿款是属于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补偿款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再婚后夫妻共同债
再婚后,法院判决前夫房产归女方所有,女方需向男方支付补偿款,而补偿款是女方向亲戚朋友借款支付给前夫,该笔借款是再婚前债务还是属于再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支付给男方的法院判决款项的还款来源依靠女方再婚后从法院判决婚前房产将该房子出租的租金分期偿还给借款人,那么这笔房子的租金款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再婚
我婆婆向法院起诉离婚,他不承认外面欠的债务,说都已经还了,索要100万加一套别墅,法院说债务太多,他们没法都证明,但是都有欠条我们该怎么办,是否让债权人起诉我公公婆婆他们两人,让法院都受理,不知出了这个办法是否还有别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