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原旅馆老板甲,本人乙,房东丙。 13年7月3日我从甲处转让一旅馆,合同写明转让费6万,包括装修及所有设备。另与房东丙签有租房合同,交押金给丙8000元,合同说后期不做在“未破坏房屋及设施”的情况下退押金,当时口头提及的仅一台热水器 归属丙,其他合同中均未说明。因为与甲签的有整转合同,且一台热水器并不值钱,当时并未在意也没与丙列举其他物品是否属于丙。一年后,我因为生意不好,准备将设备卖掉不再经营,但是丙此时说包括热水器空调家具在内的大部分设备归他所有,我如果卖掉等于破坏屋内设施,押金不退还。我联系甲要求退还设备费用,甲拒不退还,还说我与丙有合同,与甲无关,我与甲当时的合同也未列物品详细列表,但是合同中写的是“旅馆一切相关设备转让给乙方”,且我们口头都明确过物品归属我。我有以下几个问题请教,1.我能否报警说甲方诈骗,他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卖给我。2.合同已经一年了,我如果和他打官司能赢吗?会怎么赔偿?3.事实上设备二手价格大概是一万元左右,我和他打官司费用会花多少?是否划算?不然我该如何挽回损失,谢谢!
合同还没有到期,现在原有的老板转让给我,但合同还不能改为何我签订的合同,我们只有私下的转让协议,已经给过一半的转让费了,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益吗?原合同也没有明确规定不准转让。而且没到期的合同的签订人也不是转让给我的人,请问他的行为算合同欺诈吗?
合伙人找我投资开矿,合同规定资金用于购买设备和办理开采手续,并且他给我的荒山承包合同是他自己一个人和村里签的,其实和村里签合同另有其人,他只是那个人的合伙人,期间从未和我提起此事,后来设备也没买,开采手续这个地方早就停办了,拿着我的钱也不还,我看了合同诈骗法,他对我隐瞒事实,在没有履约能力下诱使我签
甲方以个人名义高额回报从乙方借款80万元,同时甲方又以公司名义跟乙方个人签订《转让协议》(就是用10kg黄金作抵押)、甲方并又以公司黄金做担保签订《担保合同》。经查证,甲方根本没有黄金,而是一些黄金样品作为抵押物。现甲方公司已经倒闭,借款人法人逃匿,请问这是否已构成合同诈骗?如是应怎样办理?受害人损失还能
1、合同规定独立开发网站程序,要求具有网站独立知识产权,他们公司却给我做了一个二次开发的网站。然后说,这样的价位只能做成这样。他们公司这样做的网站有独立知识产权吗?(注:合同金额:一万五千) 2、在合同执行期间,网站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上线,已超出一个月,现在还在改动调试。 3、合同规定的网站部分功能,
你好,去年6月份,一个福州人自称他太太是某公司的股东,和福建高速高速公路公司有一个钢筋的合同有9000万,并且把合同的复印件发给我,看了这个合同(合同是福建高速和这个公司的签的),他以此向我借款300万,于是我就和他和他太太签订借款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因这个公司和福建高速有合同。而且他太太是这个公司的股东,这
开发商在没有资质和资金的情况下,借用其他公司的开发资质开发建楼。开发商以占用仓储房补偿车库的名义与被害人签订回签合同,后被害人与开发商签订买房协议并借住房公积金补交剩余房款,并办理网签,请问网签是否有效?如果网签无效损失由银行承担还是被害人承担。 但是仅仅办理了楼房网签,车库没有办理网签,现在法院的
A物业公司管理C大厦, 移动公司在C大厦顶楼设有基站, A公司内部有一个人在B物业公司有股份, B物业公司和C大厦无任何关系, 此人利用移动不知情,以为B公司管理C大厦, 以B公司的名义和移动签订,移动基站在C大厦的场地使用费合同 B公司这种行为,此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侵犯了移动公司和A物业公司的利益, 能否立案? 移动
合同诈骗,公安是否会主动查封诈骗者的房产和资产,还是要走民事查封?
我去年被一福建人以伪造的高速水泥供货合同诈骗走300万,因各种原因,现在还未报警。但此人因被其他人以民事告上法庭。现在他的房产在被执行中,我准备近日报警,想问报警(他是合同诈骗)后,公安是否会主动去查封他的房产?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安去查封他的房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