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家中独生女,父亲与继母结婚时,继母带来三个子女都已成年,问我和继母的孩子形成姐妹关系吗
和妻子结婚时,妻子已经育有一子。而且这个继子已经成年。不过自己和继子一起生活已经超过5年了,而且继子的大学的学费和这些年的生活费都是自己承担的。 问问这种情况,和已经成年的继子一起生活了这么长时间,而且为其提供了生活费用。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认定和继子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呢?
继父母给继子女生活费便形成抚养关系了,那么怎么才能不算形成呢?继父母任何一方给予自己亲生孩子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应该是来自于继父母共同的收入,那就是说,无论继子女是否与继父母在一起生活,只要继父母给自己亲生孩子生活费,就算形成了抚养关系,从而继子女就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了,对吗?谢谢律师能给予回答。
父亲属于丧偶再婚,我属于再婚后收养的,我的收养证上的收养原因是,因为无子女才收养,父亲再婚前有一对子女,从小没有跟我的父母生活,一直跟父亲的母亲生活。对我的父母也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就这个收养证能否判定,继子女与我母亲没有形成抚养关系。
父亲是丧偶后与母亲在湖南再婚,再婚时有两个未成年的子女,再婚后因工作关系将户口从湖南迁到武汉,子女没有迁过来,未成年的子女一直由父亲的母亲抚养,将户口迁到武汉后就收养了我和姐姐双胞胎女儿,我的收养证上的收养原因是,因为无子女才收养,一直没有跟湖南的子女联系,父亲去世时是1988年,我当年发了电报去父亲子
我父亲和继母婚前签了AA制,我有父亲抚养。我和继母没有继承和赡养的关系,法律承认吗?是否未形成继子女关系的 是否未形成继子女关系(我将来从法律上是否有赡养义务)
请问没有办理结婚证要怎么脱离关系?93年开始同居至今没领证子女已满十8岁
请问没有办理结婚证要怎么脱离关系?93年开始同居至今没领证子女已满十8岁,男方吸毒已十年,93年同居女方有十8岁,现没有家产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