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阿姨惠山拆迁,房子从祖辈就是已房租形式住房。至今还是如此。十数年前兄弟姐妹有的都搬出祖屋但户主户口未迁出。没月的租金尤现住人交纳(每月保留租金发票)。问现住人是否能分到房子,该如何保证和维护自身利益。
本人用钱买的房,房产写的是我爸的名字,我爸去世后,我一家都住在这里,遇房子拆迁,我姐姐和我妈要来跟我
本人用钱买的房,房产写的是我爸的名字,我爸去世后,我一家都住在这里,遇房子拆迁,我姐姐和我妈要来跟我争房子,现在房子拆迁那么要怎么分配,是不是姐姐只能分到房款。
因男方无房,是跟他父母住在一起的,他父母的房子是私房,一百多个平方,产权证是他的父亲,我98年户口迁入时也是落在他父母名下的,户口上写的是儿媳,跟他父母住在一起,但是2006年离婚后,本人无房,所以户口一直未迁出,现在2010年遇长沙市开福区棚户房改造,他家的房屋需要拆迁,请教专家象我这种情况,能否获得补偿?
2010.7.19我与房产开发公司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当时由他公司的“董事长助理”(现已不知去向)签字,后来先后告诉我选的车库、楼与别人选重了,我要求解决,他们一拖再拖,现在要求我降低补偿比例,重新和法人代表签字,否则重选楼后只能在原合同上改。请问:我原来签定的协议没有法人代表签字是否有效,如再和他的工作项目
我们也是关于方房屋拆迁的问题,我们家有弟兄6人,老大自己一个户头,其余5人属于老人的户头。一共12间房屋,其中4间是一个房产证,8间一个房产证,5儿子6儿子继承4间的房屋经老人同意委托签字搬迁。2儿子自己盖的房屋两间,3儿子4儿子房屋各3间,现在就是关于老人没房子,3儿子4儿子不同意每人出一间房屋给老人局面一直僵
拆迁时原户主已死亡,异地换拆迁房要保留原户主名字,并由原户主丈夫签名,现在拆迁房要选房了,户主丈夫也
2007年拆迁时原户主已死亡多年,由于三坊七巷属保护范围十几年前已不能以任何形式过户,但拆迁办要求异地换拆迁房保留原户主名字,否则只能以低于市价许多领拆迁款,要不就原房产修缮后回迁,更名更遥遥无期,故根据由原户主丈夫签原户主名,户主丈夫有三个子女由于各种原因放弃购买,由其长子的子女以实际拆迁补偿款金额签
我们是学校内的单身宿舍住户,每月工资上扣除房租,没有单独的租赁合同,有劳动聘用合同,是否有相关赔偿?
户口本上户主是我,但房子产权不是我,我产权人素不相识,迁户口是花钱房产中介办的,会被公安局黑户吗?
我的房主卖给房产公司,需要把户口迁出,中介要求出2万块钱可以把我户口搞定,对于怎么办的我一无所知,交易完成后,我去房产查出我 落户的房子产权属于弄公司的,我的户口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