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案的中受害人,并没有请律师,但强奸犯的家人为他请了律师企图减轻其罪行,请问如果对方开始行动,也就是说弄到法院去了,法院如果要开庭的话,受害人是否可以不出庭。(注:派出所那边才把案子的档案交上去,受害人是不是只需要出席最后法庭对犯人的宣判时的那次庭就可以了。)
您好 我的一位亲人遇害,请问开庭审理时我们作为遇害人配偶和子女能否出庭旁听,能否发言陈诉。谢谢律师。 跪求答案,急!
此案中 犯罪人由于自身原因 导致接触了却没有能插入 受害人后来逃离求救了 之后110 警车赶到并抓住了嫌疑人 公安机关提起了公诉 现在案子已经移交了检察院 当事人也收到了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 请问本案属于未遂还是即遂 受害人该怎么做 能够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吗 民事诉讼该何时申请 请求律师帮帮解答 当时嫌疑人手抓嘴咬并
强奸案受害人当时怕家里人知道了影响以后的生活所以不追究了,在派出所就撤案了,现在受害人精神上已经受到严重的打击,想重新去告,请问能不能重新报案,事情已经过去三月,该怎么样为受害人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