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卖房,房龄2年,阳泉这里缴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是按评估价与买入价的差价计算,我买卖合同的买入价是14万【不含配套费及装修费用(6万)】,现在我想卖26万,阳泉这的计税基础就是26-14=11万,不扣除我交的配套费及装修费用这6万元。
但是我的卖出价26万里包括这6万元的配套费及装修费用,这样的话,我岂不是多交了很多冤枉税。
请问我可不可以在房产那签合同时签成20万(因为房产那的合同范本没有涉及配套及装修费用),然后我们买卖双方自己再私下签个合同签成26万(其中:房价20万、配套及装修款6万)。还是我们直接签成26万(全部为房款,不体现装修及配套费用)。或者干脆只签个配套费及装修费用的合同(但合同中不体现房价)。
请问哪种方式对我更有利,以免以后发生纠纷。
万一以后有纠纷,买家要按在房产那签的那份20万的合同履行,我拿我们私下签的这合同去法院起诉的话还有没有法律效力?
房产交易中心的说是可以自己双方签个合同,但是没有法律效力,只能看双方的诚信了,假如买方反悔的话,那我那6万的装修费用不就落空了,这样的话我这房可亏大了
我与卖房人达成买房意向,但是遇到一下问题: 1. 卖房人由于有事需要用钱,把房屋抵押贷款给银行,房本由银行保管,假设贷款30万。 2.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房本,由于房本在银行保管,所以,需要先向银行缴纳30万元,才能将房本拿回来。 3. 卖房人要我拿出这30万元给他,才能将房本拿回。(注:卖房人也没有30万元)
在二手房中介与卖房人签了房屋买卖合同,房主不按合同办,是否属于违约
前几天我在二手房中介与卖房人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交了定金,等待房主去银行还完剩余贷款然后过户,但是现在房主不想按合同签的价钱卖给我了,还想让我再多加几万,还说如果不给他加钱他就拖延此事.我想问一下律师房主是否已违约,我是否可以要求他双倍返还定金.谢谢!
你好, 我于3月10签订二手房买卖的三方合同,但是因为卖家还款银行的特殊原因,只有在每个月的7号当天还款,所以在4月7号的时候,卖家没有还款。而且卖家把抵压在中介公司的卖家银行抵压合同拿回。同时签订三方合同的时候,交于卖家10000万定金,中介公司8700元的中介服务费,银行代款4750元的费用。 三方合同规定,如果买
我在2005年花十六万购买了一套安置房,当时没有办产权证,一直到今年2010年才办了该房屋的产权证,现准备去办过户手续,听要先交营业积,我去定税时,地税局是按交易价二十万定的税。我想问的是,我是2005年购买的房屋,政策说五年以上的不用交税,这五年是按什么来计算的?若要交税,地税局按二十万定税是否合理? 契税与
在我给卖方付完房款办理完二手房过户手续后,发现该房拖欠取暖费,找到原房主时原房主以拖欠的这几年取暖费是他之前的那个房主拖欠的与他无关,不予缴清。我现在是否可以按房屋买卖协议中的“由于卖方产生债权债务由卖方负责”这条以法律形式要求其必须缴清所欠热费。房屋买卖协议的有效期是多久?谢谢!
1、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个人不负担个人所得税。2、出售前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先以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保证金。3、经查询无法确认利润的按照普通住宅总房款的1%非普通住宅总房款的2%缴纳。能帮我详细解答第二条吗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契税、房屋交易税等卖房前一切税费由甲放负担,过户办理上户费用由乙方负担。请律师帮忙解释这条合同含义。房屋交易税应该哪方来负担?
本人打算购买一处房产,该房产为一栋楼房,已建四层楼!房屋为私人所有。现打算购买此房产,请问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吗,特别是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买卖合同的问题!我这里属于县级市!谢谢
主体合同大致内容是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买卖,但是没有写明房屋中的物品和房屋附带装修及装修相关物品的处理权,在居间方的指导下用白条写了部分物品的出卖情况,但是后来发现白条签字不完全(卖方的共有人为2个人但是只签了一个),而由居间方提供的主体房屋买卖合同上卖方共有人2个人又全部签署完全,买方和居间方签字
今年8月份买的房子,9月底卖家在过户申请书签的字,我们在10月8日在申请书上签的字。11月初,中介忽然告诉我们需要交纳营业税个税,说长安区房管局从10月1日起开始征收营业税个税,我们该怎么办,希望尽快有律师帮助我们。